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近期,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在履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罪犯郑某入矫难以落实,邵武市司法局与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就罪犯郑某居住地确认问题产生分歧,导致罪犯郑某迟迟无法入矫。

邵武市司法行政机关认为:

罪犯郑某虽居住邵武市,但其无房屋产权证,且未办理居住证(暂住证),同时郑某只身一人在邵武,无业,无稳定生活来源,也无符合条件的监护人,社区表示无法对罪犯郑某进行协助监管。因此认为罪犯郑某居住邵武市不符合经常居住地认定条件。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行政机关认为:

经桃浦司法所与桃浦派出所核实,郑某在上海户籍系户口空落此地,房屋为他人所有。电话联系郑某本人自述长期在福建生活至今已有25年,居住地为福建省邵武市。因此,认为郑某户籍地不具备成为居住地的条件。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刑事执行检察局发现该问题后,高度重视,为严防脱漏管情况的发生,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1、指派专门检察人员调查核实。

2、调取、收集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社区矫正材料。

3、对罪犯郑某进行询问,详细了解情况,并征询其个人意见。

4、向邵武市司法行政机关与上海市普陀区司法行政机关求证、协调。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经审查核实,邵武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罪犯郑某虽然户籍地是上海市,但是在上海无住房、无亲人,且长期生活在邵武,应当在邵武市进行社区矫正。

据此,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向邵武市司法局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邵武市司法局接收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罪犯郑某入矫问题,会议决定对罪犯郑某实行社区矫正,并部署入矫相关工作。同时将采纳建议函及时反馈邵武市人民检察院。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在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和邵武市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日前,罪犯郑某已到邵武市司法行政机关成功办理入矫手续,并向邵武市司法行政机关水北街道司法所报到。

邵武检察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罪犯入矫难题

为严防脱管漏管情况,维护司法权威,检察机关须立足法律监督,坚守主责主业,主动作为,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将问题尽早解决,创造互赢局面。

文案:芮岐峰、杨懿敏

审核:徐孝良、符仁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