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连环杀人案”现冤狱:入狱20年“罪犯”有望获赔十几亿韩元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冯茵伦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1月15日,韩国警方确认“华城连环杀人事件”的第8起案件不是模仿犯罪,确认整个连环奸杀案系李春在一人所为。这代表着韩国警方承认过去的调查方式存在错误。对因此而含冤入狱20载的尹某来说,这无疑增加了获得再审机会,得到清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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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城第8起事件发生于1988年9月16日,时年13岁的朴姓女孩在家中遭强奸后被勒死。尹某是犯罪现场附近的一名农用机械修理工。

当时,现场遗留了5根阴毛和5根头发,但由于警方将追查重点放在B型血上,所以将包括李春在在内的多名男性排除在外,用放射性同位素检查方式,认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尹某,并得出结论称是“模仿犯罪”,于第二年逮捕,判其无期徒刑。尹某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后被减刑,于2009年获得假释。

近日,被锁定为华城案件嫌犯的李春在,承认了包括10起连环杀人案在内的14起杀人案件,以及30多起性犯罪案件,包括这被判定为模仿犯罪的第8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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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调查本部表示,根据过去的调查记录获悉两处关键性细节。

首先,案发当时,受害者朴某的内衣是反穿的状态。警方猜测,这是凶手将其内衣全部脱下后,再重新反穿回其身。

然而,对这一细节,尹某当年的供词上写的是“内衣拉下至膝盖处后犯下罪行,随后再拉回其身”,与事实不符。

而李春在在近期接受调查时陈述内容与事实一致。他表示,自己脱下了受害者的整个内衣,杀害后,用其内衣擦去现场血迹,随后翻出一件新的内衣帮其穿上后逃离现场。

警方认为,这是李春在案发当时过分匆忙而犯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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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受害者脖子处的痕迹,显示凶犯是用衣物,将其勒死。尹某供词写的是“徒手掐死”,而李春在表示,自己潜入受害者房间前脱下了皮鞋和袜子,随后用手中的袜子将其勒死,与事实一致。

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案发现场情况和尹某供词相违之处。尹某称自己手撑在门前的桌子上,随后脚踩上桌后翻入朴某的房间,但是案发当时警方并没有采集到尹某的指纹,桌上的脚印也与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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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据《首尔新闻》报道,韩国警方仅确认李春在为真凶,但未正式立案,将其列为嫌疑人。目前,韩国警方正就尹某“再审”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本月13日,现在52岁的尹某向水原地方法院正式提交了再审申请书。目前,法院还未正式发布否批准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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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消息称,若案件再审,李春在或作为证人出庭,因而备受关注。

尹某方面表示,李春在在警方调查过程中表达了歉意,认为应该查明冤屈。分析称,顺利的话,李春在最快下月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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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世界日报》报道称,从过去冤狱的案例来看,如果尹某被判无罪,预计光刑事补偿金,就能得到十几亿韩元(1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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