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聯網法院——“民告官”在線審理,這很剛!

【案情回放】

2017年11月21日,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嘉興市監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值金額10倍的罰款共計39萬餘元;同時,對胡某某在其網店公示虛假《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3萬元。網店經營者胡某某(原告)不服行政處罰、行政複議的決定,將浙江省、嘉興市兩級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告上了法庭,向被告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合併為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市監局)申請行政複議。這是杭州互聯網法院成立以來,審理的首例行政訴訟案件。

2018年5月22日,省市監局作出《行定書》,認為胡某某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案涉奶粉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沒涉案奶粉並處貨政複議決定書》。胡某某對該複議不服,認為《行政複議決定書》雖然確認原行政處罰行為程序違法,但在處理結果上實際維持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遂提起行政訴訟。

杭州互聯網法院——“民告官”在線審理,這很剛!

【案件結果】

經合議庭商議,本案將擇期宣判。

【案件審理】

本次庭審採用全程在線審理模式,雙方當事人通過杭州互聯網法院電子訴訟平臺參與庭審,實現互聯網和行政訴訟“無縫對接”,既為“民告官”提供便利,也讓行政首長出庭出聲更為方便、快捷,有利於提高行政首長出庭率,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於以往審理的民商事案件,這起互聯網行政案件因為具有典型性本次庭審通過在線形式,吸引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高校學生、律師等近200人集中在線觀摩。北京大學法學院薛軍教授,浙江大學法學院鄭春燕教授遠程在線點評。

杭州互聯網法院——“民告官”在線審理,這很剛!

【專家觀點】

當前,數字經濟發展已成為世界經濟發展新動能,電子商務是其中最集中活躍的表示形式之一。即將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完善和創新了符合電子商務發展特點的協同監管體制和具體制度,但監管的度如何把握,需要司法“控量”。互聯網法院將通過司法裁判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助力行政部門理順管理機制,形成寬嚴適度、合法有效的新型監管機制,為促進電子商務產業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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