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的今天,美國總統約翰遜被國會彈劾,之後在參議院倖免

美國史上,應該沒有一個總統比第17任總統安德魯.約翰遜的出生更卑微,更貧寒。或者可以說,九成多的美國人出身都比他好,因為,他的父親都可能不是他的生父。

約翰遜(Andrew Johnson)1808年生於北卡羅萊納州首府羅利,父親是巡警,母親為別人洗衣補貼家用,兩人都不識字,而約翰遜從小就沒進過學校。

父親要上班,她母親只能獨自一人上客戶家收衣服,送衣服,這樣的做法雖然會被人看輕,但也沒辦法。而約翰遜長相跟哥哥姐姐都不同,所以有傳聞說他不是親生子,而是他母親跟某個客戶的兒子。

1868年的今天,美國總統約翰遜被國會彈劾,之後在參議院倖免

三歲時,他父親心臟病發去世,家境更為艱難,姐姐夭折。母親改嫁之後,日子也並沒有變好,因為她母親再嫁的,仍然是個窮苦人家。

十歲開始跟哥哥給縫紉店當學徒,籤的合約是幹到21歲為止。這個,應該類似於包身工一樣的東西吧,因為他15歲時跟哥哥出走幾十公里到另外一個城市打工,老闆還發了個通緝令懸賞捉拿。

大約一年之後,哥倆回到羅利,希望將自己的賣身契了結,但跟老闆沒談攏,只能再次出走。這一次,是鐵了心要背井離鄉,怕被抓回去所以走的很遠,往西700多公里到了田納西州的哥倫比亞。所謂出走,是真的沒用交通工具,用腳走的。

其實,他打工一年就能回去買身,說明是能幹活掙錢的人。

大約再過了一年,他將母親與繼父一起接到田納西州,在格林維爾安下了家。在這裡,他的學徒生涯不是白乾的,在家門口開了個裁縫店乾的有聲有色,娶了個妻子叫伊莉莎(Eliza McCardle)------一個鞋匠的女兒。

這是1827年,他18歲,妻子16歲。而給他們證婚的法官,叫皮斯.林肯,是不是有點眼熟?呵呵,就是未來林肯總統的親叔叔。

伊莉莎識字會算,便教約翰遜數學跟寫作。婚後,他們生意更好,開始僱人,然後投資地產,這時候,約翰遜的苦日子算是真正結束了。兩人陸續有了5個小孩,共同生活了50年差點 ,沒到金婚。

1868年的今天,美國總統約翰遜被國會彈劾,之後在參議院倖免

約翰遜在格利維爾的家

從政方面,他21歲開始給朋友助選,然後自己選上了市議員,26歲當了格利維爾市長。可能是少年時不識字的緣故,他口才相當出眾,在30歲之後參加的各種議員、市長、州長、總統選舉中,未嘗敗績。

在廢奴問題上,他是反對的。因為憲法保護私有財產,而奴隸就是自己的私產啊,所以,廢奴是違憲的。1860年代的選舉中,他屬於民主黨中的保奴派。但是,當南部各州脫離聯邦時,他卻沒有從參議院辭職,是南部各州參議員中,唯一一個留任的傢伙。

1864年林肯拉他做副手參加競選,是因為他有大局觀而且是保奴派,能最大限度地拉票。為了拉票這事,林肯的共和黨都不叫共和黨了,暫時改名叫國聯黨(National Union Party)。

林肯當選。

1868年的今天,美國總統約翰遜被國會彈劾,之後在參議院倖免

林肯&約翰遜的競選海報

當時,雖然南北戰爭未結束,但也進入尾聲。林肯對南方州的重建持緩和態度,這一點,跟主導兩院的共和黨意見相左。

1865年4月林肯被刺身亡,約翰遜就任總統。因為之前南方州脫離聯邦時他留任參議院,而且在田納西任軍管州長時對當地的分裂勢力嚴厲斥責,共和黨人覺得約翰遜的政策會有異與林肯,對南方州更為嚴厲,雖然他來自南方而且是民主黨人。

不過,約翰遜延續了林肯對南方州的懷柔政策。

當時的府院之爭,已經嚴重到什麼樣呢?國會通過的幾乎每個法案,約翰遜都會否決,然後國會試圖推翻約翰遜的否決,國會的否決,有時失敗,但大多數成功。

當時的南方州被擊敗之後,就由軍管州長管理,這些人當然都是總統的下屬-----畢竟總統是三軍總司令嘛,但具體現管的,是戰爭部長。林肯留下了的戰爭部長是Edwin M. Stanton,一個極端共和黨人,或者直白地說,是國會的人。

國會為了保住這戰爭部長,在1867年通過了一個任期法案(Tenure of Office Act),要求總統解僱內閣成員,必須得到參院首肯。

這個,以俺有限的知識來看,應該是個違憲的法案。

但法案有一點,就是說在國會休會時,總統不能解僱內閣成員,但可以停職。所以約翰遜在1867年8月國會休會時,將戰爭部長Edwin M. Stanton停職了。

然後國會休會結束回來,1868年1月,又將Edwin M. Stanton復職了。

1868年2月21日,約翰遜指派了一位臨時戰爭部長,直接將Edwin M. Stanton解職。

1868年2月24日,國會怒不可遏,以126:47票通過了彈劾約翰遜的決議。

3月11日,國會列出約翰遜的11樁罪,送交參議院判決。

5月16日,參議院以35:19的票數,未能將約翰遜定罪,彈劾失敗。

僅一票之差,如果是36:18的話,就是三分之二的票數,約翰遜會被定罪下臺。

這是美國史上第一次彈劾總統,第二次,要等到百年之後的尼克松了。感覺,當時尼克松不辭職的話,死定了。第三次就是20年前的克林頓,“我沒有跟那個女人發生性關係”,他說的是實話,^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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