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九屆十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股票代碼:600674 股票簡稱:川投能源公告編號:2016-005 號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屆十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屆十次董事會會議通知於 2016 年

3 月 25 日以送達、傳真和電話通知方式發出,會議於 2016 年 4 月 6日在川投大廈 1601 會議室召開,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高淳先生主持。會議應到董事 11 名,實到 11 名。5 名監事、3 名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提案報告:

(一)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2015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詳見 2016 年 4 月 18 日在上交所網站全文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度股東大會材料。

(二)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2015 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

(三)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2015 年度財務決算和 2016 年度生產經營及財務預算報告》;

(四)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 2015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及資產核銷報廢處理的提案報告》;

會議同意公司 2015年度合併報廢處理固定資產損失 0.25萬元,合併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1450.65萬元。其中壞賬準備為 1378.65萬元,固定資產減值為 72萬元。

(五)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 2016年度公司本部融資工作的提案報告》;

(六)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 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提案報告》;

公司 2015 年度分紅方案為:以 4,402,140,480 的總股本為基數,

每 10 股派現金 2.70 元(含稅),分配現金總額為 1,188,577,929.6元(含稅),資本公積金不轉增,不送股。

本提案報告經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響應證監會、上交所關於積極回報投資者的號召,堅持現金分紅,現金分紅比例較往年有較大幅度提高,擬定的 2015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 號)的要求,我們對董事會提出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無異議。

(七)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本年度審計情況的提案報告》;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在我公司內控和年報審計過程中,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規定,加強了內部質量控制,強化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對我公司內部控制情況和年報披露的財務報告信息質量提供了合理保證。

本提案經獨立董事事前認可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在審計工作中,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按照業務約定書要求履行工作職責,對每一個審計項目分別進行專項審計與驗證,多次就審計的進展情況和企業具體問題與審計委員會、管理層充分溝通,徵詢專家意見。我們認為,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在內部控制審計和年報審計工作中把握了內部控制基本規範、會計準則和信息披露等規定的實質,確保重要性交易或事項的處理符合準則規定。

(八)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對

2015 年度報告及摘要進行審議的提案報告》;

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時分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金融投資報》和上交所網站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年度報告全文和摘要。

(九)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及確定審計費用的提案報告》;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自擔任公司外部審機構以來,始終堅持原則,盡職盡責,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根本利益。我們同意公司 2016年繼續聘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擔任公司外部審機構。

(十)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

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時在上交所網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2015年度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

(十一)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時在上交所網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十二)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日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時在上交所網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十三)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公司註冊資本並相應修訂《公司章程》的提案報告》;

經公司 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於 2015 年 6 月實施完

成了 2014 年利潤分配方案:以 2,201,070,240 的總股本為基數,每

股派現金 0.3 元(含稅),資本公積金每股轉增 1 股,不送股。

公 積 金 轉 增 股 本 實 施 完 成 後 , 公 司 總 股 本 由 原 來 的

2,201,070,240 股增加到 4,402,140,480 股,增加股本人民幣

2,201,070,240元,會議同意增加公司註冊資本(實收資本)並辦理

完成相應工商變更手續,增加後的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為人民幣

4,402,140,480元。

同時,董事會同意對《公司章程》與上述相關的內容做修改。

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時在上交所網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四)以 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召

開 2015 年度股東大會的提案報告》;

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時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金融投資報》和上交所網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 2015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以上第一、三、五、六、八、九、十三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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