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的婚書

家父的婚書

賀玉明

家父的婚書

婚書

"婚書"係指舊時結婚文約,是結婚當事人所持有的最直接、最原始的婚姻憑證,其中包括"求婚單""訂婚單""結婚單"等,相傳起源於唐代。婚書的正文寫有男女雙方的籍貫、年齡、生辰等內容。後面還錄有結婚人、介紹人、證婚人以及家長,甚至祖父母、曾祖父母等的名諱。最早的婚書多采用紅紙黑墨手寫,辛亥革命以後多用油墨印刷。質地有宣紙、硬本、絹面、毛邊紙等,有的還塗有金粉。繪製的紋飾有龍鳳呈祥、鴛鴦戲水、福祿鴛鴦、鸞鳳和鳴等吉祥圖案。配圖上除了有鴛鴦、龍鳳、喜鵲、八哥、鹿等動物外,還有牡丹、石榴、梅花、蓮花、荷花、玉蘭、葡萄等寓意吉祥喜慶的植物圖案。

隨著時代的變遷,"婚書"也不斷在發生著變化。當年家父母的婚書就是誕生在這麼一個新舊社會制度交替的年代。1948年12月14日門頭溝全境解放,而家父的訂婚"婚書"是簽訂於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十月十二日,即公元1948年10月,顯然是在門頭溝尚未解放之前。文中言語俱為《民國結婚證書》中詞句,籍貫亦稱"河北省宛平縣"舊屬。家父母的"結婚證書"則是簽署於是年的12月,具體日期雖記不太真切,但仍記得其年號寫的是民國三十七年,落款是"北平市人民政府……"等字樣。曾聽家母講:他們訂婚的時候外十三還在打槍打炮的,到結婚的時候可就太平了。那款"結婚證"一直由家母保管,少時也曾常拿出欣賞,可惜家母仙逝後未能找到。

家父母的訂婚"婚書"則是一直由家父保管,收藏在寫字檯的一個抽屜裡。家父仙逝後,整理家父的遺物,才在那個抽屜深處的一個皮夾中找到了它。

這款"訂婚"婚書橫向寬450毫米,豎向高338毫米。絹面紙印製,婚書的外沿兒有一圈7毫米寬的金邊兒。裡面是一圈寬35毫米,由S狀卷草紋、綠葉及青、紫兩色葡萄圖案組成的花邊。花邊兒的裡沿兒還有一圈兒寬1.5毫米的金線。花邊兒中碩果累累的葡萄象徵著多子多福,綠葉象徵著生命和活力,金邊兒、金線,代表著高貴、光榮和輝煌。

婚書的中間是一朵朵淡淡的白雲,象徵著祥和與和諧。左上角(指婚書的左,面視則相反,以下同)是一樹海棠,果實嬌豔,綠葉鮮麗。文人常以海棠寓意佳人,表達著思念、珍惜、慰藉和從容淡泊的情愫。右上角是梅花,梅花代表高潔、典雅、冷峭、堅貞的氣質。梅花濃而不豔、冷而不淡,寓意吉祥美好。梅花又名"五福花",五個花瓣分別代表著福、祿、壽、禧、財五尊吉祥神,象徵著快樂、幸福、長壽、順利、和平。梅花還被人們看作是傳春報喜的吉祥象徵。在梅子枝頭,還有兩隻翹著長長尾巴仰頭嘻鳴的喜鵲。在民間,喜鵲被人們看作是一種吉祥鳥。"喜鵲棲枝"寓意好事到來,歷來倍受文人墨客的吟誦。喜鵲棲身於梅子枝頭,象徵著好事連連、喜上眉梢、幸福吉祥。

上面花邊下寫有"福祿鴛鴦"四個紅色篆書大字,在海棠花的綠葉映照下更為鮮麗動人。下面畫的是牡丹,花圓葉闊,嬌豔欲滴,高貴典雅,國色天香。在民間被譽為"眾花之王",寓意"富貴吉祥"。

婚書的正文就寫在這紅花綠葉之間。"福祿鴛鴦"四個紅色篆字,字高35毫米、寬25毫米,自左至右橫書。後面的落款"唐葉"兩字為行書,自上至下豎寫,字略小,約為8毫米,下面還蓋有一枚方形印章。正文均採用毛筆自上而下豎寫,從左至右橫排,字高約8毫米、寬6毫米。"婚書"全文如下:

賀瑞系河北省宛平縣人,年二十二歲。民國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寅時生。皮秀蓉河北省宛平縣人,年二十歲。民國十八年七月十五日寅時生。今以雙方意志相投、性情相契,堪與偕老並蒙。

舒海山先生熱心介紹,謹詹於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十月十二日在石廠舉行訂婚儀式,恭請肖永會先生蒞臨證明、互換信物,並由雙方家長親友到場參預,從茲締結良緣、訂成佳偶、赤繩早系、白首永諧、花好月圓、欣燕爾之,將詠海枯石爛指鴛侶而先盟,謹訂此約。

訂婚人:賀瑞、皮秀蓉

證明人:肖永會

介紹人:舒海山

家 長:賀佔奎、皮信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十月十二日謹訂

這單婚書的圖案精緻華美,毛筆字跡蒼勁工整。畫面中的果實晶瑩誘人,片片綠葉灑脫飄逸。構圖和諧,寓意深遠,內涵豐富。用筆圓潤流暢,色彩清新明快不拘一格。紅花配以綠葉兒,使得畫面更加鮮活生動。整幅婚書渾然天成,儼然一件藝術珍品。

集時代思潮和藝術時尚,歷代婚書均攜有鮮明的時代氣息。婚書的演變,反映了在長期社會生活中相沿成俗的婚嫁模式,同時也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風情。一紙看似平常的婚書,既是婚姻的見證,也是蘊含在歷史文化中的一種特殊文化形式。代表著一種文明的氣息,洋溢著一種富有民族特色的淳樸風韻,散發著鄉土氣息的泥土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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