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是什么官职?总督和巡抚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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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分地方、专务两类督抚依明制而设,其中地方总督不同于明朝总督主管军事一块,清朝总督是“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举察官吏,修饬边疆”,人称“封疆大吏”,地位,权力极高。


清设九大地方总督和两大专务总督,九大地方总督为东三省、直隶、两江、湖广、两广、闽浙、、陕甘、四川、云贵。

两大专务总督为河道、漕运。漕运总督开漕淮安府,总管八省漕运。河道总督则负责黄河、淮河、永定河的堤防疏浚工程,被誉为“天下第一肥缺”。


至于巡抚也是依明制设立,明宣德年间成为定制,有“巡视天下,抚治军民”之意,职务与总督略同,但地位低于总督。

清朝制度,除四川、直隶不设巡抚之外,每省设巡抚一员。巡抚是实际上一省的最高长官,有总督管辖的省份则归位于总督之下,无总督管辖的省份则更是独当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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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在我国历史上的明清时期,是地方军政大员。以清朝为例,清朝时期,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单就“总督”这个官职而言,是正二品官职,如果是再兼任其他职位,如兼任兵部尚书这种,官衔可至“从一品”。而在清朝,“总督”这个官职的数目以及辖区自乾隆朝后成为定制,全国设有八个总督,个个都可以说是“封疆大吏”,如晚清时期权臣李鸿章,便是直隶总督。

而总督的职权在《清史稿·职官志三》有过描述:“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而“巡抚”也是中国明清时期的一种正式的地方官职,由“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得名,在清朝时,“巡抚”主管着一省的军政、民政,权力也是不小的。



而总督和巡抚二者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就是官衔,清朝时,总督一般为从一品到正二品,而巡抚为“从二品”;再有就是职权上,总督在清代时,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一省或多省,一般都在一省以上,而且总督依例大多都有兼衔,而巡抚虽然也是地方军政大员,但是巡抚只是主管一省,权力上比总督要小。而且,一般来说,能当上总督的,都是朝廷重臣,像清朝时期的于成龙,李鸿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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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朝初时,遇重大战事设总督,事毕既撤,后始成定制。

清朝沿袭明制,总督为管辖数省最高军政长官。(四川总督只管辖一省)

巡抚为管辖一省最高军政长官。

总督、巡抚均为封疆大吏。

总督官阶品级高于巡抚,管辖区域范围大于巡抚。

二、总督,官衔正式名称为“总督xx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事务”。

如两江总督的官衔正式名称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两江总督同时署理南洋通商大臣、兼管两淮盐政;管辖地域为江苏省(含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操江,亦既江防,两江总督管辖长江水师)

督抚同城时有的“兼理巡抚”,江河事务繁重地域有的“兼理操江、河道事务”。

直隶、两江总督分别“署理北、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还兼管北洋水师;两江总督兼理两淮盐政。

总督,为地方官员中级别最高、权力最大的军政官员,官阶为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则为从一品;加大学士衔则为正一品,权势显赫。

总督管辖军队,只限管辖汉军绿营军队,管辖的汉军绿营军队称“督标”,八旗军队归驻防各地的满族将军管辖。

计设有直隶、两江、两广、湖广、闽浙、云贵、陝甘、四川八总督,后增加东三省总督,四川总督管辖一省,则不设巡抚;其他总督管辖多省军政事务,但以军事为主。

总督,类似新中国成立初期设立的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东、中南六个大区政府主席,管辖数省,但比大区政府主席权力更大,比大区政府主席还多执掌军权,外经贸权。



三、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掌管本省的军政大权,官阶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

巡抚管辖的汉军绿营军队称“抚标”,节制驻省汉军绿营军队最高军事长官提督;巡抚同总督一样不管辖八旗军队。

巡抚的属官布政使管理本省的民政、财政;提刑按察使管理本省的司法、监察、刑狱;提学使管理本省的教育。

四、总督、巡抚均为直接听命于中央政府的地方军政长官,木有隶属关系,但总督官阶高于巡抚,对巡抚有督察权。

五、除外上列作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的总督外,还有两个专门事务总督:

管理河务的河道总督,管辖的役卒称为“河兵”,责任重大,人与天斗,属于费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管理南粮北运以供京师的漕运总督,管辖的役卒称为“漕兵”,油水很大的肥差;中国著名的帮会,青帮就是漕运的衍生品。


两江总督府,后为太平天国天王府,国民政府总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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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

总督在封建时代是地方最高的首长,属于封疆大吏。这个官职创设于明朝嘉靖年间,清王朝创立后,沿用了这一官职名义,通常是管辖一省或者多省的最高军政首长,同时兼管所在地区的民政和军务,所辖地区的巡抚、提督等文武官员都归属总督节制,也就是“总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员”,大致相当于现代数个省的书记加上战区司令员的性质。

除了上述统辖一省或者数省的直省总督外,清代还有一种专门管辖某种特殊事务的总督,诸如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等等。

巡抚

巡抚也是始设于明朝的官职,清代加以沿用。清代的巡抚大略相当于现在一省的省长,管辖一省的民政事务。(不设总督的省份,如山东之类,巡抚会兼提督军务,也执掌一省的军权)

总督和巡抚的区别

总的来说,区别是:总督管辖区域普遍较大,且身兼军、政两职。而一般的巡抚则只是一省的民政官,受总督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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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督与巡抚,这里要说到明清之别了。

明代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而自明宪宗成化五年始,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但也终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巡抚位于总督之下。

而满清的总督、巡抚则不同,不再是因事而设的临时性质,而逐渐成为固定的职务。

特别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国内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与国外列强的持续侵犯,而无论传统的八旗还是绿营皆不堪一击,清廷不得不放开地主团练与地方的财政军大权。

以曾国藩为代表的湘军和李鸿章为代表的淮军先后登上历史舞台,由此带来的是汉族士绅对政权的实际控制,各地方总督亦真正成为举足轻重的封疆大吏。

满清自乾隆以后凡驻有总督的省亦不再设巡抚,而由总督兼任,当然江苏一省例外,督抚并驻。

——闲畔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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