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修订工业用地使用权,可先租赁后出让

根据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修订稿)》(下称《实施办法》),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是指将一定年限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按年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转为出让,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广州修订工业用地使用权,可先租赁后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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