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契税
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2纳税人
在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3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
房屋买卖
房屋赠与
房屋交换
4税率
实行3%-5%的幅度税率。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5税收优惠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英语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城镇职工第一次买公有住房免征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酌情减征或免征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免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摊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等
6纳税时间
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兴致凭证的当天
7纳税地点
实行属地征收管理。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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