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詞|“掌上明珠”最初居然是形容情人的!

說文解詞|“掌上明珠”最初居然是形容情人的!

合浦南珠,素有“掌握之內,價盈兼金”之說。

“掌上明珠”這個成語很有意思,今天特指愛女,不管是別人的女兒還是自己的女兒,都可稱“掌上明珠”,但是絕不能用來稱呼兒子。不過這個稱謂的演變軌跡卻是:最早用來形容情人,然後用來稱呼兒子,最後才作為愛女的特指。

西晉文學家傅玄作有《短歌行》一詩,模擬一位女子的口吻,懷念棄她而去的情人:“長安高城,層樓亭亭。幹雲四起,上貫天庭。蜉蝣何整,行如軍徵。蟋蟀何感,中夜哀鳴。蚍蜉愉樂,粲粲其榮。寤寐念之,誰知我情。昔君視我,如掌中珠。何意一朝,棄我溝渠。昔君與我,如影如形。何意一去,心如流星。昔君與我,兩心相結。何意今日,忽然兩絕。”

這真是一首悽慘欲絕的詩篇!特別是後半首,今昔對比,一詠三嘆,令人掩耳不忍聞。“昔君視我,如掌中珠”,這就是“掌上明珠”的最早出處,男子把自己心愛的女人稱作“掌中珠”。

說文解詞|“掌上明珠”最初居然是形容情人的!

合浦海產養殖地。

到了南北朝時期,南朝梁文學家任昉在《述異記》中記載:“凡珠有龍珠,龍所吐者;蛇珠,蛇所吐者。南海俗諺雲:‘蛇珠千枚,不及玫瑰。’亦蛇珠賤也。越人諺雲:‘種千畝木奴,不如一龍珠。’”

“龍珠”即夜明珠。莊子在《列禦寇》篇中講過一個故事:“河上有家貧恃緯蕭而食者,其子沒於淵,得千金之珠。其父謂其子曰:‘取石來鍛之!夫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淵而驪龍頷下,子能得珠者,必遭其睡也。使驪龍而寤,子尚奚微之有哉!’”

“緯蕭”指編織蒿草。河上有戶人家很窮,靠編織葦蓆為生,他兒子潛入深淵,得到一顆千金之珠。父親對兒子說:“快拿石頭來砸碎它!千金之珠必定生於九重深淵黑龍的下巴,你能得到這顆珠子,一定是正趕上它在睡覺。假如黑龍醒來,你還能得到什麼呢!”

戰國時期的《屍子》一書中也說:“玉淵之中,驪龍蟠焉,頷下有珠。”東晉葛洪所著《抱朴子·祛惑》篇中則寫道:“凡探明珠,不於合浦之淵,不得驪龍之夜光也。”合浦是古代郡名,郡治即今廣西合浦縣,有珍珠城,又名白龍城,以盛產珍珠著名。這就是“探驪得珠”這個成語的由來,加以引申,用來比喻應試得第或寫文章能夠抓住關鍵,扣緊主題。

“合浦之淵”產龍珠,還有一個有趣的故事。據《後漢書·孟嘗傳》記載:“(孟嘗)遷合浦太守。郡不產谷實,而海出珠寶,與交阯比境,常通商販,留糴糧食。先時宰守並多貪穢,詭人採求,不知紀極,珠遂漸徙於交阯郡界。於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餓死於道。嚐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逾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

“交阯”即“交趾”,即今越南北部。之所以叫“交趾”,據鄭玄的解釋是“足相向然”,孔穎達則說:“臥時頭向外,而足在內而相交。”這種解釋讓人糊里糊塗。有學者認為“交趾”其實就是盤腿而坐的一種習俗;也有學者認為“交趾”乃是“文趾”之誤,文其足趾,屬於文身的一種。

“糴(dí)”是買進糧食,與“糶”相對,“糶(tiào)”是賣出糧食。合浦的前任太守貪得無厭,不加節制地採求珍珠,以至於珍珠逐漸遷徙到交趾境內。孟嚐到任之後,革除弊端,不到一年的光景,珍珠就又遷徙回來了。這就是“合浦珠還”這個成語的由來。

“蛇珠”即蛇所吐的珠子,屬於賤物。至於越人的諺語“種千畝木奴,不如一龍珠”,何為“木奴”?原來,晉人稱柑橘樹為“木奴”。

東晉學者習鑿齒所著《襄陽記》載,三國時期吳國文官李衡在治家的問題上和妻子有矛盾,於是秘密派人種了千株柑橘,臨死前對兒子說:“汝母每惡我治家,故窮如是。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原來,李衡遵從的是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蜀、漢、江陵千樹橘……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的教導,揹著妻子種了千株柑橘,留給兒子以為衣食之繼。後來李家果然大富,“木奴”的稱謂就此流傳了下來。“種千畝木奴,不如一龍珠”,可見龍珠之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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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淹像

任昉接著寫道:“越俗以珠為上寶,生女謂之‘珠娘’,生男謂之‘珠兒’。吳越間俗說‘明珠一斛貴如玉’者。”不過,簡稱“珠”的時候,無一例外都是指男孩子。南朝梁文學家江淹的第二個兒子不幸去世,江淹作《傷愛子賦》,其中吟詠道:“曾憫憐之慘悽,痛掌珠之愛子。”唐人亦如此使用。白居易在《哭崔兒》一詩中寫道:“掌珠一顆兒三歲,鬢雪千莖父六旬。”王宏《從軍行》:“兒生三日掌上珠,燕頷猿肱穠李膚。”“掌珠”“掌上珠”都是形容男孩子。

不過,五代十國至宋代時期,“掌珠”的稱謂也仍然可以用來稱呼情人。由五代十國入宋的著名詞人孫光憲所作《更漏子》,其四雲:“掌中珠,心上氣,愛惜豈將容易。花下月,枕前人,此生誰更親。交頸語,合歡身,便同比目金鱗。連繡枕,臥紅茵,霜天似暖春。”詞義十分顯豁,吟詠的就是女性情人。

說文解詞|“掌上明珠”最初居然是形容情人的!

包拯大人也被稱作“掌中珠”啊!

明代也不例外,“掌珠”一詞也是用來稱呼男孩子的。《明成化說唱詞話叢刊》中形容包拯“他嫂嫂惜似掌中珠”,嫂嫂將包拯視作“掌中珠”。

直到清代,“掌上明珠”才開始特指愛女,比如查慎行有《中山尼》一詩,其中寫道:“自言生長本名家,阿父才名宋玉誇。千里飄飄隨遠宦,一家迢遞入三巴。養成嬌女嬌無偶,掌上明珠唾隨口。”從此之後,“掌上明珠”就成為愛女的特定稱謂,再也不能用來稱呼情人和兒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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