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後“春雷”響:漢壽法院新年司法拘留第一人

春節的喜慶氣氛還未完全散去,漢壽法院雷厲風行,迅速開展了2019年春節過後“春雷”行動,兩名執行幹警依法將被執行人鄧某送往常德市拘留所,打響新年執行第一槍。

2018年8月2日彭某向漢壽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鄧某、袁甲、袁乙三人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約750萬元。判決生效後,鄧某未履行判決義務,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通過線上線下查詢了財產信息,約談鄧某,並耐心的給他做工作,但鄧某態度堅決,以無執行能力為由拒絕執行,法院對其作出15日的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漢壽法院在春節後舉全院之力開展的“春雷”行動是解決執行難決戰之年的第一次行動,利用好春節期間被執行人可能回家過年的特殊時間節點,全面開展突擊執行行動,態度鮮明,毫不手軟。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漢壽法院將繼續不遺餘力的加大執行力度,推動執行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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