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全市已有87.3万车主申领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自2019年5月1日起,北京市辖区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北京交管部门将于5月1日起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目前,距离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核发截止日期还有2个月的时间,市交管部门提示尚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通过北京交警APP中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办理申领手续,到预定地点领取临时标识,避免期限临近时人多拥挤,甚至因未申领号牌而无法上路行驶。2018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悬挂,并设置了3年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对未按规定申请并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不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北京市非机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在产品目录内的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申领号牌或已登记未悬挂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交管部门提示:尚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通过“线上申报、线下申领”和“预约办理、现场领取”领取两种方式申领临时标识。“线上申报、线下申领”方式即通过北京交警APP中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申领临时标识,选择“线上申报、线下申领”申请界面按照要求线上提交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提交身份证明并出示二维码领取临时标识。“预约办理、现场领取”方式即通过北京交警APP中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申领临时标识,选择“预约办理、现场领取”预约界面,预约领取临时标识的时间和地点,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结果,到办理地点现场提交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领取临时标识。2019年4月30日,本市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将结束。
《办法》解读
划重点
临时标识
发放范围
临时标识适用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
市民朋友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政务信息>通知公告>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
♦ “北京交警”APP>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
过渡期
管理时限
对已经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上道路
行驶要求
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目录外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临时标识
申领时间
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发放临时标识,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临时标识
申领流程
车辆所有人有两种方式申领临时标识:
1、“线上申报、线下领取”。
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经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领取、安装临时标识。
2、“预约办理、现场申领”。
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预约申领临时标识的时间及地点,预约成功后到现场提交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领取临时标识。
为保证市民能够尽快领取到临时标识,交管部门鼓励车主尽量选择“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方式办理,以加快办理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临时标识
领取须知
临时标识样式为桔黄色标识底色,上部为“京临”二字,下部为七位阿拉伯数字,要求悬挂在车辆后部。
交管部门共设置223处发放站点:
♦ “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地点202处
♦ “预约办理、现场申领”地点21处
市民朋友可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查询具体地点。
特别提示
请注意
♦ 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有6个月办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车主按照相关流程均可到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请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 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目录内电动自行车 ,车主需在15日内持相关手续去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站申领正式号牌。
♦ 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群众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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