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可以實施起來麼?到底是利、還是弊?

說到以房養老,你有什麼想法?直白點說,30歲,你買房子,然後使用30年來償還貸款,並把半輩子的積蓄都交給了銀行。在60歲時,退休了,然後又將半輩子辛苦買下來的房子交給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付錢給老人養老,這個房子最終給了保險公司。你今生做了什麼?

“以房養老”好推廣麼?事實上,“以房養老”有三種形式:出售住房養老金、租賃養老金和反向抵押貸款。前兩種形式要求老年人必須同時擁有至少兩套產權才能住在一套,然後出售一套或租一套,並使用出售房屋或收取租金的形式房主的補充收入。但是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在許多中國孫子眼中,父母和祖父母的財產和存款應留給子孫後代,特別是財產必須留給子孫後代,老人不得出售或轉讓他人。 因此,以房養老的實施可以說是難以推廣的。

“以房養老”可以實施起來麼?到底是利、還是弊?

“以房養老”的前景又如何?它有多少市場呢?顯然,從宏觀角度來看,前景應該是樂觀的。一方面,經過20多年的房地產開發和財富效應驅動的房地產投機,在全國大中城市,許多中等收入和以上的家庭有兩套以上的住房,大多數其中也有獨立的房產。老年人的鉅額財產權應成為了“以房養老”市場得基礎;另一方面,中國社會的老齡化正在加深。截至2017年底,中國有2.41億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總人口為17.3%,遠遠超過老齡化社會10%的門檻。再加上作為第二支柱養老金的企業養老金規模較小,職業年金剛剛起步,家庭養老金儲蓄和養老金投資作為第三支柱的概念和習慣尚未形成。因此,要引導老年人房地產向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對於很多老年人來說,市場應該有需求、,也是國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勵。

“以房養老”可以實施起來麼?到底是利、還是弊?

然而,從市場參與者和運營技術的角度來看,中國保險版的“以房養老”剛剛開始實施住房養老金,保險公司缺乏專業人才積累,產品開發和推廣缺乏現成經驗,大多數保險公司仍在觀望 ,;國民養老金的意識淡薄。他們對以房養老持懷疑態度。他們也採取觀望態度。當然,也有傳統觀念較深的老人認為房子是他們的遺產,應留給後代。它應該由後代繼承。應該說,這也是中國實施住房和養老保障的最大障礙。此外,在產品開發和業務監管方面缺乏統一的行為準則和職業責任標準,這也是潛在的行業風險和政策風險。所有這些都是前一個試點有效性的主要障礙。

“以房養老”可以實施起來麼?到底是利、還是弊?

目前,中國的保險版已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對於市場參與者,如果被保險人(老房主)擔心兒女的阻礙或兒女的不快,而保險公司(最擔心的是被保險人的長壽問題,還有現在只漲不跌的房價將來是否有翻天覆地變化都將是一個未知數。

事實上,中國2億多老人的數量不容小覷。至少有數千萬老年人擁有獨立的城市住房權,他們將成為中國住房保險的最大潛力的需求者和消費者。我們認為中國保險版的“以房養老”將繼續在老年人市場越做越大,越走越遠。

本文由拓小天理財撰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