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索赔治疗费“到孩子75岁”

学生小伟(化名)在操场玩耍时被同学绊倒摔断两颗门牙,治疗后需每5年维护一次,家长据此索赔孩子活到75岁总共近6万元的修牙费。前不久,呼兰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索赔案。

据小伟的父亲介绍,10岁的小伟就读于呼兰区某小学3年级。2016年12月某日10时许,小伟和同学们在课间休息时来到操场上玩耍。“我家孩子和同班的几个同学追逐玩耍,他的同学沈龙(化名)把奔跑中的小伟绊倒在地,小伟嘴里的两颗门牙当时就断了。”小伟的父亲说。事情发生后,学校老师赶紧通知了小伟的家人,并将孩子送去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小伟的两颗门牙一颗完全折断,另一颗只剩下牙根。经过几次修复后,医生给小伟安装了假牙,但同时告诉小伟的家人,这种假牙需要每5年维护一次,每次大约2000元。事发后,双方的家人因为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小伟的家人为此将沈龙的家人和学校告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

在法庭上,小伟的父亲提出,按照医生的建议,假牙的维护费用应该计算到75岁为止,以每5年维护一次2000元计算,至少需要2万多元,加上小伟已经接受的修复手术费用及精神损失费等,他提出了5.8万元的索赔。“我儿子受伤时正是在校期间,学校在监护上也有责任,我们要求学校也承担相应赔偿。”沈龙的家长则认为,只能赔偿已产生的医疗费用,对追加后续治疗费用无法预知,因此不同意赔偿;而小伟学校的负责人则表示,学校在日常教学中再三强调了安全常识,事发时两名学生没有遵守纪律在操场打闹导致受伤,学校对此不承担责任。

对此,法官认为,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沈龙绊倒小伟导致其受伤,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在事发时没有留意和制止几名孩子的打闹行为,对小伟的受伤负有一定责任。“对于小伟父亲的赔偿要求,我们咨询了医疗专家,因为小伟年仅10岁,今后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此赔偿延续到75岁的期限过长。”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将小伟的牙齿修复费用定在20年内。据此,法官一审宣判,沈龙的家人承担小伟医疗费、修复费的80%共计2.4万元;小伟的学校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共计7000余元。

家长索赔治疗费“到孩子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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