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教師,今天你後悔了嗎?

原民辦教師,今天你後悔了嗎?

如果你是原民辦教師,到今天你後悔嗎?

網友一:

不談後悔不後悔!因為青春已逝,歲月不復返!


這些民代幼教師只希望國家對他們儘快落實合理的養老金補助政策,讓他們的生活有所保障!能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因為他們既沒合同合約,更沒有社保醫保,他們連個合同工也不是。付出了一輩子的青春和精力!

在國家最教育事業最需要的時期,他們義無反顧地加入了教師隊伍,在條件艱苦的情況下,忠於職守,辛勤工作,任勞任怨,把一生中最黃金,最美好的青春奉獻給了國家的教育事業,是當年教育事業的中堅力量!他們用最自己最實際的行動去支持國家教育事業的建設!為我國農村教育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其中,有部分民師按當時國家政策已轉證為公辦教師,改變了一生的命運。而有大部分卻被地方的土政策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而被迫離開,雖然原因是複雜的,但最少應給予他們每人一個考試轉證的機會。即使最後因政策性的變動而搞一刀切,也要依法對他們作出合理合情的補償才對!

而現在國家富強了,人民的整體生活水平也逐漸提高了,但卻趕下來的民師,大多由於青春都奉獻在講臺上,錯過了改革開放的大好創業時期,失去了人生美好的競爭機會,沒有一技之長,沒有資金去創業,再者年齡大了,連就業也成了問題,現在大多已是年老體弱,生活潦倒,過著省吃儉用的苦日子,沒法好好去安享晚年。而有的已離世。


其實早在1992年國家教委要求各地政府根據41號文件精神,建立民辦教師保險福利基金。改進民辦教師離崗退養辦法,使年老病殘的民辦教師的生活得到保障。

然後,又在1997年32號《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通知》,這個文件中,說明了解決民辦教師的責任主體是地方各級政府。同時,要求解決好民辦教師的社會保障問題。把民辦教師納入當地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和社會醫療保險體系。

並要求各地給民辦教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償。要採取切實措施,使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

2011年8號文件中,在關於妥善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有關指導意見中,提出要將被辭退的民辦教師,沒有進行補償的,一定要補償到位。被辭退後,沒有生活來源,不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要依法依規將其納入相應的養老醫療保障。


據瞭解到,其它行業類似民師這類下崗人員,國家已對他們進行了適當的補償,如下崗職工,抗越軍人,赤腳醫生、接產婦等每個月都可領固定額的基本養老保障金。

而青海和重慶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對民師的補償早已落到實處。而廣東在三年前,就已經對這批民代幼教師進行調查摸底統計了,但也只有雷聲大雨點小,對民代幼教師的補償一拖再拖,但三年已過去了,始終無法得到落實。


真心希望地方政府拿出真心實意來,儘快滿足他們有生之年的這點小願望吧,讓當年的民師活得也能有個尊嚴!因為這大批被遺棄的民師確實

網友二:

關於民辦教師的問題,國家在1997年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中,明確了至2000年關閉民辦教師制度。所以說,民辦教師都已經是歷史的概念。


但是民辦教師這個群體曾經高達491萬人,加上前後退休退養的民辦教師,數量非常龐大。

國家在處理民辦教師這個問題時,絕大多數是採取的轉為公辦教師的方式。1997年國家安排了100多萬名額,對剩餘的民辦教師進行轉正。對於未能轉正的,一部分採取了提前退養的方式,最後一部分採取了清退的方式。

轉正的教師享受國家老師的待遇,就是我們現在的事業編工作人員。而且後期隨著國家實施職稱制度,不少人的職稱並不低,因此他們的退休金也是相當有保障的。

離崗退養的教師,國家也是會穩定發放其退休待遇,多數地區是參照公辦教師退休待遇的一定比例發放待遇。

而被清退的教師,國家在2011年的文件中明確,對其發放一次性辭退補償,並將其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障。多數地區是發放教齡補貼的方式,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上增發待遇,按照每年教齡10到20元的標準發放。


可能後不後悔,只是個人經歷的問題。很多人教育出來的學生很有出息,想想這個就很滿足了。國家的待遇可能是其次。

其實最初我們民辦教師,在我們實施公社化生產的時代,他們的定性仍然是農民。農民就要從事農業生產,掙工分。但是國家為了提升農民的教育水平,將一些較有知識的農民招用為民辦教師。民辦教師通過上課,教授孩子們來掙取工分。

現在轉正後的民辦教師待遇,跟當時一起務農的農民的待遇,可謂非常懸殊。即使是被辭退的民辦教師,也有額外的教齡補貼。所以,對教師這個崗位,我們國家還是有相當照顧政策的。

各省在確定教齡津貼的文件中,也明確要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未來相關標準肯定會越來越高的。

希望隨著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能夠對所有的民辦教師,尤其是待遇偏低的被辭退民辦教師,能夠按照公辦教師的工齡退休金標準發教齡補貼待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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