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 昔日搭档对簿公堂

芦溪法院网讯 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退伙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此都表示非常满意。

被告林某福经营了一家投资公司,原告林某科以45万元入股,2016年8月,该投资公司停止经营并清算,被告要求原告退回股金45万元并计算利息,截止2018年5月底,被告尚欠利息12万元,经原告催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敷衍,并未支付任何款项给原告,原告为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故向芦溪法院提起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积极应诉,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被告同意将股金及其利息共计57万元在同年7月底付清给原告,若逾期未付清,则同意将其所有的保时捷凯宴牌越野车以人民币57万元抵偿给原告,一切过户的费用由原告自行负担。双方同意该调解协议,该纠纷也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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