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卡住”消费者 解释权岂是“护身符”

会员卡“卡住”消费者 解释权岂是“护身符”

仪陇市民王女士近日在某美发店办理了会员卡并充值500元,以会员价格消费了350元后想退卡,并希望退还卡内余额150元,而洗发店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为由,拒绝退卡,王女士无奈到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会员卡“卡住”消费者 解释权岂是“护身符”

接诉后,县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全县“春雷行动2019”市场治乱执法子行动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美容美发、健身、洗车、餐饮等消费领域涉及的问题会员卡进行专项检查。

会员卡“卡住”消费者 解释权岂是“护身符”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新政镇某超市发售给顾客的会员卡上印有格式条款,其中有一条为“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另有某美发店发放的宣传资料上印有“本店拥有此活动最终解释权”字样。执法人员告诉本台记者,该“最终解释权”的条款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因为按照规定,如果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则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属于违规行为。也就是说,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能免除商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会员卡“卡住”消费者 解释权岂是“护身符”

本台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消费者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有的并不知道“最终解释权”是不合法的,面对商家的“解释”往往以沉默面对,少有消费者坚持维权。如今,大到商家的宣传海报,小到简短的顾客须知,“最终解释权”的字样几乎随处可见,而对这种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就显得更加重要。

截至目前,全县已查获“问题会员卡”2000余张,“问题传单”1000余份,对5家商超和美发店进行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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