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深圳、重庆、石家庄等很多地方,发生了多起停车场只能用微信支付引发消费者投诉的事件,严重的甚至发展到报警。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龙岗坂田万科城停车场,当事人刘先生要求用现金支付停车费,但是保安称不接受现金,只能使用微信支付,最后双方僵持不下报警才解决。据《燕赵晚报》报道,在石家庄一家商场,因为有50多岁的女士不会进行手机支付,但商场又要求只能微信支付,导致收费处排起了长龙。
无独有偶,上海市民张先生日前也在停车场遭遇了只能用微信支付缴费的麻烦,张先生因为手机没电,不得不在出场时又返回停车位,跑了两层楼才完成了缴费。
有消费者表示,使用什么样的支付方式,是消费者的选择权,微信支付不该连选择权都不给消费者。
专家表示,这一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或商家向消费者强行推行自己的一项服务方式,同时又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其它的服务方式,这种“一刀切”的行为,就涉嫌强制交易,同时也违反了法律。
事实上,微信支付不是第一次强迫消费者选择了,此前,沃尔玛、步步高等腾讯系商超在部分门店只支持微信支付,暂停使用支付宝,也引发了轩然大波。此后,深圳地铁被爆只能用微信支付,引发不少消费者不满。
业内人士认为,多次强制消费者进行"二选一",暴露了腾讯在移动支付市场的不自信。数据显示,尽管微信支付有8亿用户,但是在支付份额上却一直落后于支付宝,截至2017年年底,国内移动支付市场中支付宝所占份额为53.73%、微信支付为39.35%,且支付宝3.3%的增长率远高于微信支付的1.23%。2018年第1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上,支付宝以53.76%的市场份额占据移动支付头名,腾讯以38.95%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
但无论竞争如何激烈,都不应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强迫消费者接受"二选一"为代价。这种不当的竞争方式,不仅损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移动支付的便捷性,损伤其技术背后所体现的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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