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節丨大亞灣法院女法官巧用溫情化解家事糾紛千千結

女神节丨大亚湾法院女法官巧用温情化解家事纠纷千千结

“三·八”國際婦女節來臨前夕,大亞灣區人民法院(下稱大亞灣法院)副院長鄒偉如組織女法官到澳頭街道橋西社區,開展“向家暴說不”為主題的法治宣傳講座。講座上,民一庭法官徐黎結合自己多年的家事審判實踐經驗,用鮮活生動的典型案例,為社區居民們解讀《反家庭暴力法》,鼓勵婦女同胞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

近年來,為充分保障婦女權益,大亞灣法院在民事審判,尤其是涉及婦女權益的家事審判中,積極任用女法官,充分發揮女性親和、細緻、善於溝通等優勢,最大限度地化解了家事矛盾糾紛,有效實現了司法公正。白天,她們閱案判案為民斷“家事”;夜晚,她們脫下法袍,是家中丈夫的妻子、孩子的母親,義無反顧擔起妻子和母親的角色,承擔起應盡的家庭責任。

女神节丨大亚湾法院女法官巧用温情化解家事纠纷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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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法官

自帶同理心的溫柔力量

巾幗不讓鬚眉。女法官斷案毫不遜色。據統計,法官每年辦理的家事審判案件將近300件。在處理這類家事糾紛中,徐黎認為,女性自身特有的細膩、敏銳感情和親和力,可以讓她們更好地設身處地理解當事人的處境,讓當事人心甘情願地敞開心扉,向法官傾訴。

女神节丨大亚湾法院女法官巧用温情化解家事纠纷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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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方面,80後民一庭法官鍾丹燕便有自己深刻的體會,“一些女當事人在面臨家暴等傷害時,在法庭上往往難以啟齒。有時候我會以私下溝通的方式,先幫助女當事人打開心扉。”秉著同理心的溫柔力量,鍾丹燕法官辦案無數,平息了不少家庭糾紛。在充分傾聽、瞭解當事人真正的想法後,她總能讓最終的判決結果既彰顯法律公正性,又體現人性溫情。

“母親”法官

更懂得誰更適合撫養孩子

生活中的徐黎,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有時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看到案件中的未成年子女,總是忍不住為他們感到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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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她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男女雙方均要求撫養不足七週歲的獨子。卷宗證據顯示女方長期患有抑鬱症,且近幾年來持續尋醫問藥,儘管女方在庭審時提交了醫院出具的疾病治癒證明書,但這種情況下,法院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會依法判決由身心健康的一方來撫養孩子,承擔主要的監管教養責任。不忍看到幾乎與自己兒子同齡的孩子,即將成為父母夫妻感情破裂的受害者,徐黎在庭審中,仔細詢問了孩子父母對於孩子學習、生活狀態的瞭解情況。詢問後才發現,孩子的父親幾乎不曾關注過孩子的成長,“他甚至說不出孩子班主任老師姓名、幾點鐘上學放學。”相反,孩子的母親不斷在付出,對孩子在教育、生活等各方面情況瞭如指掌。憑著這個細節,徐黎心中有了答案:或許男方也是一個舔犢之人,但出於對孩子成長負責的考慮,她最終將孩子撫養權判給了女方。

家庭破碎,本身對孩子就是一種傷害。大人在離婚後只有妥善處理好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才能將這種傷害降至最低。每每在判離一宗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案件後,徐黎不忘給大人們提出一些建議,包括希望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能夠定期看望孩子,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在孩子面前提及對方時要顧及對方的形象等,“不要貶低對方,要告訴孩子,即便爸爸媽媽分開了,他也永遠不會失去任何一方的愛。”這一方面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未成年子女未來形成正確的愛情婚姻觀。這些旁人容易忽視的小細節,這種設身處地的著想,亦是結婚生育、有過生活閱歷的女性,才能真切關注和體會到的。

把負面情緒留在家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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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雷厲風行,下班後脫去法袍,在她們背後,同樣也有一個家庭。她們的角色轉換成了丈夫的妻子、孩子的母親,不僅要買菜做飯料理家務,也要悉心陪伴照顧孩子。

白天處理糾紛、審判案件多了,心中難免積鬱,負面情緒隨之而來。對她們來說,除了要平衡好工作與家庭,更難的是不把負面情緒帶回家,“必須把家庭和工作分開”。多半情況下,她們會選擇自己調節情緒,“把壞情緒留在門外”。對徐黎來說,散步、跑步、瑜伽等運動不失為一種減壓的好方式,大汗淋漓後,負面情緒也少了許多。

工作中接觸了太多家事案件,看到了太多婚姻家庭因為生活中雞毛蒜皮的事情,導致夫妻矛盾積壓,感情破裂,最後兩敗俱傷,她們也會有所觸動,反省自己,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多一分理解和包容。“家庭不是講理的地方,而是講情的地方。在小事上,不是原則性的問題,都可以做出適當的讓步,不能事事以對錯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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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徐黎經手了無數家事案件,近年來,她發現越來越多女性法律意識覺醒,學會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去年,大亞灣法院就發出10餘張針對受家暴婦女兒童的人身保護令。(人身保護令是一種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它可以包括幾個措施: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往年,這樣的人身保護令只有兩三起。“這在以往是不可想象的。”鍾丹燕法官說。

近年來,大亞灣法院努力加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機制建設,成效明顯。除了嚴厲打擊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的各類犯罪行為外,還成立家事審判法庭,從民事審判業務選調具有相應法律知識和家庭生活經驗,善於進行心理疏導、情感溝通的女法官擔任家事審判人員,注重婦女兒童的權益保護。2018年2月,大亞灣法院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她們作為法院中女法官隊伍中的一員,為此亦作出了不少的貢獻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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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固天下穩。她們呼籲新時代女性,在權益遭遇侵害時,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接下來,大亞灣法院也將進一步順應家事審判改革趨勢,探索家事柔性審判新模式,為家庭和諧和社會和諧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來源/ 大亞灣區人民法院

校對/ 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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