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 喊 捉 贼

这成语的意思可谓家喻户晓。它是指“坏人为了自己逃脱,故意制造混乱,转移目标,把别人说成是坏人”。这种闹剧在影视作品或者现实生活中也是常见的。

这成语典出《世说新语·假谲》,原文是这这样的:

魏武(曹操)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妇,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呼叫云:“有偷儿至!”庐中人皆出观,帝乃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荆中,绍不能动,帝复大叫:“偷儿今在此!”绍惶迫自掷出,俱免。”

看明白了吧,其本意是曹操用“激将法”,让困在荆棘中的袁绍得以自救。成语的释义和典故的原意大相径庭。可见,好多事情是不能延申甚至是不能演绎的。

最近有个“卷宗”丢失的案子闹得沸沸扬扬,好不容易调查结果出来了,甫一公布,却引得吃瓜群众一片错愕:事情怎么会是这样的?!于是,哗然的舆论中分成了两派:相信者怀疑王某人品有问题,怀疑者相信王某智力有问题。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往后该如何处置,其中有个敏感词叫“泄密”,这估计够王某喝一壶的了。

曹操和袁绍“贼喊捉贼”的事上面说得很清楚了,劫了人家的新媳妇。我们不妨也来演绎一下,假如他俩把所劫持的新媳妇及夫君的姓名乃至家世都说出去了,甚至连谁做的媒也说出去了,假如他俩被捉拿归案了,绑架案的定性应该不成问题了。但问题又来了,它是否也涉嫌泄密呢?恐怕古今中外还难寻到这样的案例。因为谁做的媒,谁家的女儿嫁给了谁家的儿子,周边至少邻居是都知道的。既然是明媒正娶,那就没什么秘密可言了。

王某偷的案卷是成语“贼喊捉贼”延申或演绎出来的案子。此案所涉的案子其实也就是一起稍微有点复杂的民商事纠纷,也是曾经公开审理的案件。按说这不算什么秘密了。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秘密,那无非是涉案一方与司法人员的“密商”,无非是权力对司法的干预性批示。这有点像假设曹操和袁绍把人家的新媳妇假设曾经与人通奸的事说出去了。说白了,就是你做了错事,但我发现了我不能说。

我相信调查的结果也许是客观公正的,但发布的文字却存在表述漏洞,以至给吃瓜群众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尤其令人不解的是,结果都公布了,却不放开讨论的缝隙。这让我联想起近日随便一看的电视连续剧《大秧歌》中的一个情节:

虎头湾的大姓吴家小姐吴若云与要饭的海猫一同被劫持到聚龙岛上,然后又一同逃了出来。结果林家人来相亲时,吴家却刻意隐瞒这一事实,以彰显吴若云的清白。其实,吴 若云与海猫或海盗之间什么男女私情都没发生,偏偏这样一隐瞒,让林家少爷心生疑云。这是不是也有点“贼喊捉贼”的意味呢?(新安张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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