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於”“於”之間的那點事兒

漢字的“於”和“於”,不是繁簡關係——“於”不是繁體字,“於”也不是簡化字。在使用繁體字的環境裡,如果是作為介詞,比如臺灣省,這兩個字可以交替使用,在新加坡等的華文報紙上也是。當然,他們更多的是使用“於”字。

在咱們這兒的這會兒,就不必糾結這件事了,幾乎沒有用“於”的,都用“於”。

漢字“於”“於”之間的那點事兒

那麼在古代,這兩個字有區別嗎?其實既有也沒有。

先說沒區別。

按照許慎在語氣詞意義上的解釋就沒區別。

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對“於”做了解釋——當時的“於”寫為“虧”(這個字不是吃虧的虧,當時的虧寫為虧,許慎解為氣損也)。他說:“於,於也”——即這兩個字是一樣的,都是語氣詞。許慎這裡使用了“推索由來”的方法,他的意思是,“虧”是“於”的古字。

許慎在解釋“烏(烏)”字時,又說“烏”的古字是“於”,他還收入了兩種古體“烏”字的寫法,見下圖——

漢字“於”“於”之間的那點事兒

他說,後一種是前一種的省略寫法。 段玉裁注曰,這種省略大約形成於西周。

古代“烏”字,顯然是從“鳥(鳥)字而來。段玉裁說,烏和鳥的區別,僅為“鳥字點睛”,多了一筆。關於“鳥”,許慎的解釋是“長尾禽總名也”——所有不是短尾而是長尾的禽類,就是鳥。而他對“烏”的解釋,是“孝鳥也”,這是採用了《爾雅》的說法——“純黑而反哺者謂之烏”,其實指的就是烏鴉。古代人們認為,老烏鴉飛不動了,不能外出覓食了,小烏鴉會反過來哺餵它們,所以說烏鴉是孝鳥或慈鳥。段玉裁說,烏鴉的烏少那一點,不是沒有眼睛,而是“以純黑故不見其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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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篆的烏和鳥的寫法 )

許慎對“烏”繼續解讀,他搬了孔子出來,說:“孔子曰,烏,虧(於)呼也。取其助氣,故以為烏呼。”這是說,烏,原來是指烏鴉這種孝鳥。但孔子給引申了,當做了語氣詞,就有了“烏呼”這個用法。

線索是這樣的——先有了“鳥”字,表示所有長尾禽類的總稱;然後從裡面分離出一種“孝鳥”烏鴉,減少了一筆,有了“烏”字;“烏”字的古體有“於”這種寫法,是古烏字的省略的寫法;不過,“於”字更古的寫法是“於(虧)”。這就全串在一起了。

“於”、“烏”、“於”三個字既然有這樣的關係,所以同音——段玉裁說,古音在五部,哀都切,發wū音是不錯的。

由此說,“烏呼”,也就是“於呼”,亦是“虧呼”。 段玉裁進一步總結說,古人“長吁短嘆”之時,“短嘆”用“於”,“長吁”用“烏呼”。他還說,《古文尚書》裡用“烏呼”;《今文尚書》裡用“於戲(hū)” ;而且《詩經》裡都用“於乎”。他說,後來的人們用“嗚呼”,是從唐代石經開始的;而“於戲”這個用法,從漢石經就有了。

到了唐代,“於戲”還在用,比如柳公權寫的玄秘塔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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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有區別。

區別在於“於”和“於”不是古今字,相互之間是假借關係。

許慎對“鳥”、“烏”、“於”這三個字的發展線索的解釋是對的。但對“虧(於)”是“於”的古字的解釋是錯的。

甲骨文裡已經有了“鳥”字,其和後來小篆的“鳥”字有源和流的傳承關係。甲骨文裡沒有“烏”字,這個字是周代分化出來的。

甲骨文裡也有了“於”字,它和後來的“於”沒有字義也沒有字形上的繼承關係——它倆不是古今字。在“一期乙200、乙7602”、“三期粹1162”等甲骨卜辭中,“虧”都是介詞,徐中舒先生解為“示所在也”,這和現代漢語的用法是一樣的。徐先生還說,許慎對“於”的本義解釋錯了。這也怪不得許老頭兒,他沒有緣分,無幸見到甲骨文。

到了西周,“於”仍然作為介詞使用,比如《施公盨》銘文:““天命禹敷土,隨山浚川,乃差地設徵,降民監德,乃自作配鄉民,成父母。生我王作臣,厥沬唯德,民好明德,寡顧在天下。用厥邵紹好,益幹(? )懿德,康亡不懋。孝友,訏明經齊,好祀無 。心好德,婚媾亦唯協。天釐用考,神複用祓祿,永御於寧。遂公曰:民唯克用茲德,亡誨”。此盨成器約在周孝王或夷王年間,距今2900年左右。

漢字“於”“於”之間的那點事兒

東晉的王羲之,寫了著名的《蘭亭序》,把“於”用作介詞(參見圖一)。

既然如此,為何又有前面許慎那種說法呢?原因在於,古時“於”、“於”屬同音字,那個時候同音假借很普遍。

在西周,包括詩經中,“於”和“於”已經在混用。前面說到孔子講,“烏,虧呼也”,是假借之法——把“於”假借為語氣詞的“於”;反過來,“於”也常常被假借為介詞的“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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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曹全碑,假借“於”為“於”)

“於”和“於”讀音的變化,是從隋末陸法言的《切韻》才開始的,儘管“於戲”還被當“烏呼”用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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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以後,“於”和“於”,逐漸都只被用作介詞了。例如趙孟頫寫的《洛神賦》裡,這兩個字是兼而用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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