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孔子提出的核心理念“仁”和“孝”都源於屍祭

儒家的核心理念“仁”和“孝”,都源自於屍祭。“仁”字的古體字形是由一個“屍”字和“屍”下的“二”構成。許慎《說文》記載:“古文仁,或從屍”。 “屍”表示“祭尸”,“二”表示“眾人”.“仁”的本義是眾人對死者、祖先的虔誠和崇敬之情。後來“事死如事生”,“仁”慢慢由“活人愛死人”演化成了“仁者愛人”。無獨有偶,“孝”字的古體字形,上部也是“屍”,而下部是“子”,最初的意思也是一群孝子在祭祀祖先。後來也是“愛死如愛生”,由“尊重死去的祖先”慢慢演化成了“贍養孝敬活著的父母”之意。

儒家孔子提出的核心理念“仁”和“孝”都源於屍祭

儒家的仁義禮智信

屍祭是一種起源於遠古時期、可追溯到蚩尤時代的原始祭祖儀式,興盛於夏商周,衰落於戰國,廢除於西漢。有關屍祭的情況在先秦文獻中隨處可見,僅作於西周到春秋的、我國最早的詩歌集《詩經》中,提到屍祭的就有《召南·採蘋》、《小雅·祈父》、《小雅·楚茨》、《小雅·信南山》、《大雅·既醉》、《大雅·鳧鷖》、《大雅·板》七篇。《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載,公元前545年十一月初七,在臨淄太公廟舉行了祭祀姜太公的典禮,姜姓齊國大夫、慶封的同黨、當時年齡尚小的麻嬰就充當了“屍”。

屍祭的“屍”不是“死屍”,是漢以前的祭祖儀式上,充當去世祖先、接受眾人祭拜的活人。屍祭的主要形式,是要找一個活人為“屍”,充當已經死去的祖先,來接受祭拜。充當“屍”的人,一般是受祭者的孫子。《禮記》記載:“祭,成事者必用屍,屍必孫”、“子不可為父屍,孫可為王父屍。”為什麼要“屍必孫”呢?因為母系氏族社會時期普遍的婚配方式是“族外婚”,部落裡男性氏族成員的兒子要“嫁”到外族,到了孫子又重新回到部落內。所以祖輩和孫輩屬於同一個氏族部落,而父輩和重孫輩則同屬於另一個氏族集團。這種風俗後來逐漸形成了昭、穆制度:如果祖為昭輩,父為穆輩,那麼孫和祖同樣為昭輩,重孫和父同樣為穆輩。“屍必孫”,就是遠古族外婚制度和昭穆制度的反映。另外,“屍”還有性別的要求。如果受祭者是男性,則屍必須是男性;如果受祭者是女性,則屍也必須是女性。女性之屍一定要找異姓之女(不同於夫家的姓)擔任。

儒家孔子提出的核心理念“仁”和“孝”都源於屍祭

仁孝齊家

屍祭也叫“饗屍”,是古代喪禮的重要環節。古代喪禮,一般分為既夕禮(將死者的形體送到墓地安葬)和士虞禮(將死者的精氣迎回殯宮,進行祭祀)兩大部分。靈柩落葬之前,對死者的祭祀統稱為“奠”;靈柩落葬之後的祭祀稱為“虞”。虞祭主要有陰厭、饗屍、陽厭三個環節。陰厭,就是虞祭開始時,先用祭品祭神,一般在室內終年不見陽光的西北隅。陽厭,是虞祭結束時,將祭品改設到室內陽光充足的西南角,用席圍隔。

儒家孔子提出的核心理念“仁”和“孝”都源於屍祭

祭祀主體

饗屍是虞祭的核心部分,分為三個程序。首先,屍進入廟門就座後,先要進行食前的擩祭和振祭。擩祭是將祭品插入醬或者鹽中,然後取出來祭祀,祭畢不吃它。振祭是將祭品插入醬或鹽中,取出來時要振搖一下,將過多的鹽粒之類灑落,然後再祭祀,祭畢要嘗一口。第二,是“九飯”。屍的九飯分作三次,每次三飯。每飯之後要喝大羹,就著調料吃菜餚。第三,是眾人向屍獻酒,喪主初獻、主婦亞獻、來賓之長三獻。三獻之禮完畢,為屍餞行,也像先前那樣行三獻之禮。最後,屍出室下堂。在整個饗屍過程中,屍的主要任務就是代表祖先吃吃喝喝,不幹什麼具體工作,所以後來就有了成語“尸位素餐”。又因為作為“屍”,是很莊重的事情,要端端正正,不能亂動,所以孔子有“寢不屍”的說法,意思是說,在睡覺的時候,可以隨意點,不必象“屍”那樣死板。

據記載,夏、商、週三代的“屍”,在儀式上的姿勢各不相同。“夏立屍”,是說夏代的“屍”是站立著接受眾人祭拜的;“殷坐屍”,到了商代,“屍”一般是坐姿;“周旅酬六屍”,周代有時“屍”數目較多,而且互相敬酒,看起來像舉行宴會。曾子曾調侃說:“周禮其猶醵與?”(醵,音“聚”,意思是大家湊錢一起喝酒。曾子說周代的屍祭很滑稽、熱鬧,就像大家湊錢在一塊喝酒一樣亂哄哄的)。《孟子》記載,孔子死後,弟子懷念先師,便以貌似孔子的有若為“屍”,代受弟子之拜,寄託弟子們的哀思。曾子認為先師水平至高至大,任何人都不能模仿企及,便取消了這種做法。漢高祖十二年過闕里以太牢祀孔子時,曾供上孔子的衣冠,司馬遷到曲阜實地調查時,亦見到供奉孔子的“衣、冠、琴、車、書”。

儒家孔子提出的核心理念“仁”和“孝”都源於屍祭

故宮珍藏的清朝饗祭時用的宴饗用具

孔子一生積極恢復周禮,極其反對人祭。而商朝及以前是用人祭的。《 禮記》雲: 殷人尚鬼,殷商是一個宗教社會,主要是祖先和自然神崇拜。人祭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取悅祖先和神靈。夏朝也有人祭,但並不多,到了商朝,人祭突然大行其道。僅在殷墟王陵遺址中發現的殺祭人數就有一千九百多。商人幾乎每天都祭祀,不論大小事都要占卜,所以才留下了數以萬計的甲骨卜辭。不論是商王還是貴族,都用大量的奴僕和俘虜來殉葬,甚至某些大型工程,如建造祖先的享堂,都要先殺幾個奴隸埋在地基旁邊。中文有「犧牲」一詞,詞源意義就是指祭祀時候被殺的動物或者人,人就叫「人牲」。活人、死人都有用途,各有各的祭祀方法。甲骨文卜辭中,商王朝人祭被殺死的人牲很大一部分是羌人。羌人受了商人慘無人道的迫害,除了各種酷刑:被閹割、殉葬、活埋、火刑、奴役等,還被用做人牲祭祀神靈。甲骨文中有「殺」字,但殺羌人祭祀,連「殺」都不叫,而是叫「用」,就像用個普通物品一樣平常。這就是為什麼武王伐商以「弔民伐罪」自居,取消人祭的周武王討伐用人祭商紂的四大理由之一而羌人是周人的鐵桿同盟,滅商最堅定的支持者。商滅以後周代羌人政治地位的提高,羌人跟隨周人,大部分融入了華夏文明。

儒家孔子提出的核心理念“仁”和“孝”都源於屍祭

祭祀

周與商的行為規範也不同:“殷道親親,周道尊尊。”“親親”即諸子平等,兄終弟及,看重自然關係,不是“禮”的體現。“尊尊”即宗子(嫡長)獨尊,壟斷祭祀祖先的權力。“別子為(另立)宗”。商朝喜歡大規模的活人祭祀,他們相信用活人祭祀最虔誠能夠得到天神的幫助。所有動不動就會大規模的祭祀。周人也重視祭祀,但取消了人祭,更多采用的是儀式上宗法上的。周武王得了天下後,人祭又死灰復燃,直到春秋戰國才逐漸消失。《甲骨續存》第744片甲骨的卜辭裡,還有種“別出心裁”的人祭法:火燒女戰俘以祈雨。成湯在位期間,多年大旱,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因為天災而被無辜地燒死在祭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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