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飾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1條:操作人員在施工時感覺頭痛、心悸和噁心時,應立即離開工作地點,到通風處換換空氣。如仍舒暢,應去醫院治療。
第2條:配料或提起易燃品時嚴禁吸菸,浸擦過清油、清漆、油的棉紗、擦手布等不能隨便亂丟。
第3條:使用人字梯不準有斷檔,拉繩必須繫牢並不得站在最上一層操作,不要站在高梯上移位,在光滑地面操作時,梯子腳下要綁布和膠皮。
第4條:不得在同一腳手板上交授工作面。
第5條:油漆倉庫明火不準入內,須配備滅火器。倉庫內不得裝碘鎢燈。
第6條:施工場地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如在通風條件不好的場地施工時,必須安裝通風設備,方能施工。
第7條:在用鋼絲刷、板銼、氣動、電動工具清除鐵鏽、鐵鱗時為避免眼睛沾汙和受傷,需戴上防護眼鏡。
第8條:在塗刷或噴塗對人體有害的油漆時,需戴上防護口罩,如對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閉式眼鏡進行保護。
第9條:在塗刷紅丹防鏽漆及含鉛顏料的油漆時,應注意防止鉛中毒,操作時要戴口罩。
第10條:在噴塗硝基漆或其它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的塗料不準使用明火。
第11條:高空作業需戴安全帶。
第12條:為了避免靜電集聚引起事故,對罐體塗漆或噴塗應安裝接地線裝置。
第13條:塗刷大面積場地時,(室內)照明和電氣設備必須按防火等級規定進行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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