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检察院李航:当好守护福建最美海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平潭检察院李航:当好守护福建最美海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为落实最高检在沿海各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展示福建检察机关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3月12日全国“两会”期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海洋生态检察》专题新闻发布会。来自中国新闻社、人民网、检察日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法治报、澎湃新闻、东南网、新浪网等10多家中央和省级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平潭检察院李航:当好守护福建最美海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维护海洋生态的工作举措、协作机制、经验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喜,平潭综合实验区院检察长李航,以及省院生态检察处、民事检察处、行政检察处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的相关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闫旭提问:

平潭检察院李航:当好守护福建最美海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我有两个问题问李航检察长。第一个问题:落实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牵头倡议并建立启动守护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这是出于什么考虑的,或者说,出发点是什么?第二个问题:作为牵头倡议单位,下一步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航:

平潭检察院李航:当好守护福建最美海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第一个问题。我们平潭检察机关之所以在第一时间就迅速响应、倡议发起。一方面是因为平潭海洋生态的区位很特殊,是中国第五、福建第一大岛,是祖国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地方。海域面积6000多平方公里,海岸线长399.82公里,下辖126个岛屿,素有“千礁百岛”的美誉。优渥的海洋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水生动植物资源,决定了平潭检察机关相比其他地方必须更加关注海洋环境保护,也更应该提供全方位的海洋司法保护。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先后21次登临平潭岛,尤其是在2014年11月视察平潭时,提出了保护平潭优良生态环境“真宝贝”的殷切嘱托,亲自擘画“一岛两窗三区”的战略定位。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的总体要求,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守护平潭海岸线,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两岸共同家园和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迫切需要。正是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我们平潭检察机关先行一步,主动报告,并在省院组织协调下,在平潭与沿海其他六地市检察院会签协作机制,共同努力当好守护福建最美海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第二个问题。既然台子搭好了,而且率先出场,那就更要唱一出好戏。在省院的组织领导下,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与各协作院的协调配合,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发力,力求将协作机制落到实处。

一是发挥协作机制优势,巩固提升执法办案合力。作为机制的发起者,我们将致力在个案查办、检察监督、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方面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带头示范。着力强化办案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实行异地取证、生态修复等办案“绿色通道”,实现跨区域“同城办理”效应,进一步细化跨区域重大海洋污染案件会商会审机制。联合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跨区域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形成打击破坏海洋环境犯罪强大合力和高压态势。

二是聚焦司法办案重点,全面履行生态检察职能。推行“4+1”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坚决打好海洋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沙滩、海域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矿产资源等刑事犯罪,探索两岸共同打击非法捕捞红珊瑚等刑事犯罪,持续巩固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成果。联合开展公益诉讼线索专项排查,集中办理污染海洋、非法围填海域等公益诉讼案件。参考借鉴台湾地区海洋生态修复法治经验,推动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促进两岸生态法治融合。结合检察机关机构职能整合,进一步发挥一体化优势,集中履行生态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协调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不断充实丰富协作形式和内容。

三是强化调研智库协作,创造优质生态检察产品。不断丰富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海洋生态检察专家库的智力服务作用。积极推动省院、海岛研究中心以平潭院为依托共建海洋生态检察理论实践基地。加强海洋生态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疑难问题探讨,适时联合举办海洋生态检察研讨会、海洋环境保护论坛等,推动理论成果转化。针对海洋环境保护困境、法律适用难点、监管政策缺漏等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会上,省检察院生态检察处处长吴晓华、民事检察处处长曾传红、行政检察处处长吴世东、生态检察处副处长谢辉鸣等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提问。

平潭检察院李航:当好守护福建最美海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喜表示,下一阶段,福建检察机关将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打好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办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海洋生态领域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真正落实“守护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切实发挥五大协作机制的功能作用,加强外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推进智库建设,培植专业人才,助力检察机关培养创造优质检察产品的“工匠精神”,着力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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