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上榜

對於究竟要不要寫此文本人曾糾結了好幾天。可以說其折磨不亞於一場大病對人的煎熬。或許有幸看到本文的朋友們會說啦:“瞧你說的,你有那麼嬌情嗎?你的寫作距加入村社一級的‘寫作團體’都差了不止十萬八千里耶!竟會被一篇文章搞得焦頭爛額,狼狽不堪,這都哪跟哪啊??”對此,我不做辯解,只能苦笑著,不置可否地搖搖頭,但心裡仍感概萬千……

第二次上榜

就從上面的“寫作團體”說開來吧!為何用這一不倫不類的怪稱,而不用頗為高、大、上、體(制內)的“作協”稱呼呢?應當說今日的“作協”已不是昔日含金量超高的“作協”了,其中的是是非非、怪象叢生都是有目共睹的。這些都不是我們這些普通人可以左右得了的,儘管這樣,我認為我們心裡還是得保存下它本質的東西。之所以不用“作協”(這裡權且認為村社一級組織也有資格組建並領導“作協”),而用了“寫作團體”,是因為我自認為我的創作就是離不靠譜的“團體”都還有不小的差距,離“靠譜”者就更是還有“地球與月球的距離”那麼遠的路要走……

難道不是嗎?君不見(也許是君那裡根本就看不見,然而我這裡卻是實實在在一目瞭然的。假如我這裡也混沌朦朧一片的話,那成何體統,世界不亂成了一鍋粥,豈有“彼”理)我的有些問答被某些朋友大力聲討。對此,我不便辯解,以免打起口仗來。或許人家講的也有人家的道理,貴平臺本來就是個讓人求同存異,各抒己見的優秀大舞臺。

第二次上榜

對於貴平臺的讚譽之詞本來有好多好多,然而我認為再多的讚美也比不過遵守平臺規則,與平臺良好互動,最後取得“雙贏”的成果。我覺得這種“成果”更實在、更有意義,也更有價值,我喜觀沉醉在這種價值裡的那種美好體驗……

大約是在今年的2月初吧!貴平臺搞了(當然啦!一直持續到今日,或許會一直舉行下去吧!但願如此)個“熱門問題榜”的活動。具體搞“榜”的相關事項我真的不是太清楚,然而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大概在2月3日(因為現在我手機上已翻不到了,說到此也希望能翻得到的朋友們指導指導我一下,便於以後創作時更嚴謹些)時我見到了紅榜。儘管榜上無名,然而對我的觸動還是蠻大的,我那個感概啊!真是思緒萬千啦……

或許是從小到大從未上過榜的“失落感”作“祟”的原因吧!又或許是因為在頭條“混”得不成人樣,總盼著有“奇蹟”發生的僥倖心理在作怪,總之當這一活動來臨時,我眼前頓時一亮,彷彿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我似乎看到了幸運女神正在我前方不遠處向我招著手呢……

第二次上榜

於是我在三下五除二地瞭解了上榜規則後,採取了狂轟濫炸的措施。本來也就是抱著玩一玩的態度,並未做什麼長遠規劃。哪曾想,哎!究竟要怎麼說呢……

或許可以這樣解釋吧!可能是上天認為我過得太過苦逼,長此苦逼,總有一天會被“逼”瘋掉。到那時可怎麼了得呀!因為有人會大造輿論——號外,號外,某某入駐**年餘,一事無成,已自個兒發“癲”了。試想彼情彼景,對“瘋癲”者或許影響不太大,反正他早已是廢人一個了,分辨“廢”的輕重事實上意義已不大了;然而對於對方,很可能就會躺著中槍,那個冤啊!簡直就甭提了,或許比“竇娥”還慘……

第二次上榜

不管出於什麼考慮吧!總之大概是在2月7日吧(看我又記不住了,我怎麼總是記不住呢?又翻不到,我暈!看來以後得養成天天記日記的習慣才好)!我收到了上榜的系統消息(這個消息也翻不到了,不然一定展示出來給大家瞧瞧),我點開一看,嚯!還真是的。我之前提的一個問——“怎樣才能看出來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到底強不強?”——竟然排在了當日的第四位。這還不算,還有更奇的呢!我竟不經意間發現了我的“頭像”上多了“提問達人”四個醒目紅字,而且四字左右還各有一形態不同的可愛圖案。左邊那個恕我眼拙,看不出來。但右邊那個分明是個點讚的圖案,這個我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第二次上榜

說說我當時的反應及做法吧!我當時蒙了,大腦一片空白,隨後“樂”得無可無不可的,好似范進中舉一般……總之幾分鐘後,我清醒了,這沒啥啊!能代表什麼呢?或許是系統誤操作也不是不可能?反正大腦中得有一個概念——“提問達人”的概念已正式誕生了。於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改了我的簡介,因為之前我曾心血來潮地把自己封為“提問達人”並落到了紙面上……

如果說這一次是個巧合的話,那麼無獨有偶的第二次又表明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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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著“提問達人”四字一直會象帽子一樣頂在頭上,儘管我自己改了簡介,但我內心其實還是很嚮往的……然而情況不允許呀!所以希望就這樣下去算了……

然而沒完,更出乎意料的一幕出現了,沒過幾天,那“顯箍咒”竟不翼而飛了,我心中那個失落呀……

失落歸失落,我仍一如既往地砥礪前行……

日子就這樣平平淡淡地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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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

這又是一個極乏味的日子,我仍在頭條漫無目的地逛著,忽然發現了又一條系統消息。我以為做夢或是看花了眼,先用力掐了自己一爪(至今都還痛著呢),再揉揉眼睛,沒錯啊!

——還是熟悉的配方,還是原來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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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問題變成了“有哪些你一直認為很貴其實很便宜的東西?”時間也變成了3月9日。

到此事件本已結束,還是那句話,本不打算寫出來的。本來嘛!這有什麼好張揚的,比這牛的多了去了,也沒見誰如你這般胡磨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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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是,可問題是我還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即“頭條”“作品管理”裡的“作品”按理說應是推薦數遠大於閱讀數才是,可我卻發現了一個奇怪現象。

對此現象您怎麼看?您又有哪些夠“牛”的事要與大家分享呢?您對一篇文章“應給讀者提供兩個看點”這一觀點又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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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踴躍發言!!!真誠期待著您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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