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花垣法院节后执行为欠薪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款

暖心!花垣法院节后执行为欠薪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款

暖心!花垣法院节后执行为欠薪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款

申请执行人王某安、吴某伟、石某兵等41人系被执行人花垣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矿洞的职工,他们分别从事管理、安全、司机、打钻和挖矿等工作。因公司经营不善和矿山整治整合后停产停业,公司从2008年至2009年共拖欠申请执行人王某安、吴某伟、石某兵等41人工资766800元至今未付。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王某安、吴某伟、石某兵等41人推举代表向花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年9月19日双方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协议约定:由花垣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欠王某安、吴某伟、石某兵等41人工资总额700000元;余下部分王某安、吴某伟、石某兵等41人给予放弃,双方一切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王某安、吴某伟、石某兵等41人也不再向花垣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花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花劳仲案字【2018】第070号仲裁调解书对双方的协议给予确认。但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却提出种种理由没有履行,无奈之下,王某安、吴某伟、石某兵等41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涉及41名工人的生计,花垣县法院高度重视此案,迅速启动快速执行工作机制,通过传统查控等措施,查到该公司在花垣全县矿山整治行动中县政府给有奖补款,遂对该款采取提取措施,顺利执结了该系列案并集中发放了工资执行款。

据了解,自2018年11月开始,花垣县法院按照省、州两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分别开展2019年“解决执行难”集中执行系列专项活动。在今年3月份前集中开展的“冬日暖心”行动,该院着力解决执行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保障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章出处:花垣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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