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電動自行車主 3月31日前務必備案登記,否則……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超標電動車

必須在2019年3月31日前

辦理備案登記!

經過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才可以繼續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為止!

如果是符合國標且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車輛則需要進行註冊登記才能上路行駛。

3月31日後未經備案登記或註冊登記的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舊國標也將同時廢止。

所以

對於符合舊國標且列入《公告》的電動車

必須在2019年4月14日前

辦理註冊登記!

4月15日後

只有符合新國標且列入《公告》的電動車

才能辦理註冊登記

但還有相當一部分車主

尚未申請備案登記!

逾期未備案登記的後果很嚴重



@湖州電動自行車主 3月31日前務必備案登記,否則……



2019年3月31日後,未經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和未經註冊登記的國標電動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依法扣留車輛,車輛列入《公告》(即國標車)的,責令駕駛人補辦註冊登記並依法予以處罰;車輛未列入《公告》(即超標車)且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認定處罰。


也就是說,當車輛被鑑定為機動車時,如果電動車駕駛者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將面臨罰款、拘留等處罰;如果有機動車駕駛證,但沒有摩托車駕駛證會被認定為準駕不符也將面臨處罰。

現已經是2月份底了

請大家務必抓緊時間!

憑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和車輛合格證

向住所地派出所備案登記點申請備案登記

再說一遍

已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

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也就是經過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為止。

@湖州電動自行車主 3月31日前務必備案登記,否則……

總之一句話:

3月31日後

只有辦理備案或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

才能上路行駛

還沒備案登記或註冊登記的車主,

趕緊行動起來!

@湖州電動自行車主 3月31日前務必備案登記,否則……


“新國標”相對“舊國標”技術標準主要有哪些變化?

“新國標”主要是提高了最高車速、整車質量、電機功率等關鍵指標,並強化了騎行能力要求,明確必須具有腳踏騎行裝置。“新國標”最高車速調整為不大於25km/h,整車質量不大於55kg,電機功率不大於400w。“舊國標”最高車速不大於20km/h,整車質量不大於40kg,電動機功率不大於240w。


如何確定電動自行車是否為超標(非標)車?

車輛最高車速、整車質量、電機功率、外觀尺寸等超過國標標準,並且車輛產品型號沒有納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都屬於超標車。超標車在外觀上最明顯的就是沒有腳踏騎行裝置。


目前超標電動自行車還能上路行駛嗎?

2018年12月31日前已購買的、未納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電動自行車(即超標車),必須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公安機關進行備案登記後,才可以繼續上路行駛至2021年12月31日為止。也就是經過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為止。

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對符合國標納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電動自行車,實行註冊登記上牌(區別於超標車的備案登記),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冊登記上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舊國標已發佈的產品《公告》於2019年4月15日廢止,同時禁止生產、銷售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產品。自4月15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新國標”查驗車輛,嚴格按照新《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予以註冊登記上牌。

附全市註冊登記點

@湖州電動自行車主 3月31日前務必備案登記,否則……


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上牌工作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目前全市有6處,之後根據辦理需求會逐步增加上牌服務點。

溫馨提醒

備案登記的兩輪電動自行車在使用期間

車輛駕駛人上路行駛

應當戴安全頭盔,不得載人

同時應當遵守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文明安全行車



@湖州電動自行車主 3月31日前務必備案登記,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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