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江西农民明经国“锄死”乡干部案二审宣判,判处死刑

2019年1月31日此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审理,从下午2点进行到5点多,案件没有当庭判决。

​2019年3月19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明经国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明经国的亲属、被害人的亲属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因拆迁江西农民明经国“锄死”乡干部案二审宣判,判处死刑

因拆迁江西农民明经国“锄死”乡干部案二审宣判,判处死刑

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拆迁江西农民明经国“锄死”乡干部案二审宣判,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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