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公告编号:2019-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股份总数1,9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7,750,000元人民币。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8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19年3月21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一、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本预案

1、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司计算出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下同)407,314,716.31元和410,925,962.37元。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建议,2018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后的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10%,共计26,887,748.79元。

3、董事会拟以2019年2月15日首次A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1,9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7,750,000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预计支付的现金股利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关于新老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共享累积未分配利润的约定。本次分配金额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预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