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龙市人民大街部分路段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人民大街中心市场路段道路拥堵问题,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本市道路限制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人民大街龙转盘道至建设局路口。

二、禁行车型:普通三轮摩托车,轻型三轮摩托车(电动或燃油助力),四轮电动助力车,四轮燃油助力车。

三、禁行时间:全天禁行。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规定,凡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通、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听指挥,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19年1月14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和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关于和龙市人民大街部分路段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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