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修復資金” 護好生態環境

用好“修复资金” 护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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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上午,我縣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資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去年修復資金使用情況,研究今年修復資金的使用去向,為我縣創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會議指出,去年長泰法院立足縣委、縣政府“廈漳泉生態型核心區”的區域發展定位,創新生態審判機制,注重生態修復資金運用,進行了有益的司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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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縣生態損害修復資金有效使用47.1萬元,主要用於林溪村、丹巖村等5個美麗鄉村美化綠化、生態修復建設項目,以及生態文明調研宣傳教育等。截止2019年2月,已有5件10名被告人自願捐繳生態修復資金合計118萬元,建議上繳縣財政100萬元,由縣政府統籌安排,用於縣城文廟綠化、增殖放流資金和部分村鎮環境整治,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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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法院姚毅奇院長主持會議,副縣長林清發出席會議並做講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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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泰縣人民法院

崇法修德 愛民守正

長按關注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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