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爆倉”致水果腐爛商家近90萬損失

快遞“爆倉”致水果腐爛商家近90萬損失難獲賠償?律師:損失金額需商家舉證

2019-03-20 08:24:00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3月20日消息(記者任夢巖)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當下正值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果收穫旺季,從這裡發往全國各地的訂單絡繹不絕。但是深圳電商經營者王女士說,她的企業通過電商平臺收到價值近百萬的訂單後,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們通過圓通快遞發的貨由於中轉中心爆倉,沒能按時發到買家手中,導致價值70多萬的柑橘腐爛,自己還要倒貼錢賠償買家。

但是圓通廣西分公司認為,自己沒有爆倉,也不會賠償這70多萬的柑橘款項,最多隻能在未來訂單中,給予優惠。各大商品銷售旺季,快遞公司和商家該如何承擔各自的舉證責任,以便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升服務質量?

深圳樂食匯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崇慧告訴記者,今年2月28日開始,他們在一家電商平臺上進行廣西沃柑促銷,銷售了大概4萬單,其中2萬單交給了廣西地區的圓通公司發貨。可是從下單開始,都沒有人來拉貨。她稱,2月28日-3月2日,包裝完成2萬多單的貨物,一直沒有圓通的車輛來拉到中轉場。再三詢問,到3月3日凌晨才被告知公司因為快遞爆倉,調配不來貨車拉貨,導致2萬多件水果在倉庫滯留大概48小時。

張崇慧說,發單48小時後好不容易拉出倉庫的貨物,卻進不了圓通的中轉場,因為他們被告知“爆倉了”,排隊多日後,他們的貨物由於遲遲沒有訂單信息更新,被電商平臺判定為虛假髮貨,進行了扣款13萬的懲罰用以補償用戶。

張崇慧告訴記者:“貨車在門口排隊3天,6輛貨車只有2輛進入中轉場中轉,此時,距離促銷活動,顧客下單已經過去5天,根據平臺規定,從快遞攬收信息後72小時沒有下一步物流,判定為虛假髮貨,無論貨物發出與否都強制要求給顧客退款,並按照訂單數,每單10元現金券免費贈送給顧客作為補償。因此,平臺一共從我司扣除13萬元罰款,而我司已經進去中轉場的貨物免費送給顧客,沒有進入中轉場的車輛被要求退回。”

張崇慧說,自己剩下13萬單價值78萬元的柑橘,由於在密閉貨車中等待多日,早已發黴腐爛,沒法再發給顧客,只好自己主動回收,她認為由於圓通的過失,罰款加實際損失近90萬元:“從貨物包裝完成到產品退回我司倉庫,中間大約6天左右,因為是水果,貨物退回後已經大部分腐爛,將近2萬單貨物價值將近76萬元,合計約90萬元的損失。”

但是圓通速遞廣西區東葛網點負責人呂運強認為,圓通方面沒有過錯,當地並沒有爆倉,是因為樂食匯公司打包太慢,錯過了最好的出貨時機所導致的。而且他們也不會對其進行賠償。其表示:“首先她的貨,我們都是口頭協議,沒有簽署任何合同,但畢竟客戶是損失了的,也因為快遞運量大,導致了她的損失。而且水果件,遺失我們是賠的,但她這個件,第二天我們就要中轉了她給調回去了,她說她損失了,這個我們是不負責的。”

隨著水果銷售旺季的到來,此類的糾紛會更加頻發,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告訴記者,二者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付款、發貨實際情況已經發生,圓通不能因沒有合同就推脫責任,但在誰為柑橘腐爛負責這一點上,需要證明圓通是否在正常合理的時間範圍內將柑橘發出。

他說:“賣家和圓通之間的合同關係是存在的,儘管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她有付款,有把貨物交給圓通公司,圓通也認可這個事實,雙方之間事實上是有合同關係的。賣家主張貨物損失由圓通來承擔,這要看圓通接到貨物之後,是否是在正常的時限範圍之內將貨物發出。”

至於柑橘到底是在哪一步損壞的?具體賠償金額如何界定?趙佔領認為,快遞公司在收貨時要確認貨物沒有問題,但張女士提出的78萬損失貨款,則需要她提供證據進行證明,否則對她非常不利。他表示:“賣家主張自己遭受了多少損失,她是要舉證證明的,這貨物是全部損壞了還是部分損壞了?賣家需要承擔舉證責任,因為也有可能只是部分損壞了,其他的貨還能正常發,所以這裡賣家有舉證的義務。一般情況下,應該是把貨從圓通取回來的當時,去固定證據,證明有多少損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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