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批評《繁花》,讓很多人心煩

我批評《繁花》,讓很多人心煩

​丨黃惟群(澳洲華文評論家)

金宇澄的《繁花》及其反響,也是個特別的現象。不斷聽人說,《繁花》寫得非常好。然而,若問說這話的人看過沒,所有的回答不是“沒看過”就是“沒看完”。我是直到《繁花》得了“茅盾文學獎”,才看這部小說的。為學習,為了解,都必須看。看著,覺得有話要說,看完,覺得不能不說,於是,寫了《我看〈繁花〉》一文。

我批評《繁花》,讓很多人心煩

​毫無疑問,《繁花》不無優點,但完全沒好到“眾口一詞”“沒商量”的地步,其中錯誤或說不足,實在太多、太大、太明顯。一部完全沒有結構的小說,材料沒取捨、沒安排,想到哪寫到哪,無軌電車亂開,人物形象模糊,事理情理文理欠通,文字彆扭,節奏疙瘩,敘說囉嗦,顛三倒四,思想淺薄,感情缺失……所有這些毛病,都建立在一個基礎上,就是“堆砌”,和王安憶一模一樣。

我批評《繁花》,讓很多人心煩

《繁花》的寫作方法分外簡單。作者腦中有個倉庫,其中林林總總很多收集,所做的只是不管不顧地將所有收集統統寫進小說。故事一個接一個,故事中夾故事。這樣的小說無需作家。作家寫作不僅需要感性,還需要理性。所謂理性,不論整篇,還是整章、整段,都需清楚,為什麼這樣寫,目的是什麼,作用起到沒有。作家筆下的每句話每個字都該是有用的、必需的,絕不是想寫什麼就能寫什麼,寫出的文字也不是想放哪就能放哪。《繁花》中一個重要部分,即性。不錯,兩性關係的確吸引人,生活中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然而,兩性關係之所以動人,除了“性”,更重要的是“情”。《繁花》中,寫了這麼多男女關係,卻沒寫出過一絲一毫的“情”。作者始終站在故事外,始終用眼在看這些男盜女娼、偷雞摸狗,僅僅用眼,而沒有用心。書中男女不分晝夜地說“下作話”、做“下作事”,這些“下作話”“下作事”,既無美感,又不動人,好似看段子,看古今中外性事手冊。有人統計,《繁花》從頭到尾出現一千五百多個“不響”,阿寶不響,滬生不響,小毛不響,連嬰兒也不響……多時,一頁紙上有八九處“不響”。據說,這些“不響”,有人以為擁有豐富內涵,是被用來體會的。或許,它們中的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確實表示沉默、同意或不同意——且不說這樣的表示太起碼,即便起碼的“不響”,書中有得也太有限。大多時候,它們毫無意義,完全可跳過不看。

我批評《繁花》,讓很多人心煩

​作家非作家、高明非高明間的區別,往往在於能否寫出“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筆下所無”,文學的微妙,往往體現在作家寫出了常人能感到的卻表達不出的。什麼都“不響”,是將作家該有的能力與職責推向負數。小說中,人物的心理、性格、形象,最合適的,就是在這些“不響”的位置,通過語言、語態、表情、動作,或細微、或巧妙、或直接、或婉轉地完成。能不能準確寫出被“不響”所掩蓋的內容,是作家的能力,尤其在寫實主義手法中。文章中,我還談了思想深度、人物形象等問題,談得很具體。評論寫好後,傳了幾個作家、評論家,都是名家。深感驚訝的是,所有人的回答像通過氣般,幾無區別:這本書,我努力了好幾次,拿起又放下,怎麼也讀不下去,實在不知好在哪,不知為什麼這麼多人說好。文章在我的博客和朋友圈貼後,到處聽到、看到的話也都幾乎一樣:實在讀不下去;幾年了,至今還沒讀完。即使今天,談到這本書,人們還不斷這麼說。為什麼讀不下去?就因寫作中毛病太多,文字不能順利進入讀者大腦。甚至可以說,這樣的敘說、這樣的文字,對輸送感覺是起到破壞作用的。人類總結了一千多年的那些寫作方法,所以成立,因其切實可行,確實能製造、傳遞感覺。《繁花》“製造”的感覺,不是一人兩人接受不了,而是太多人接受不了,連最內行的作家、評論家,都接受不了。然而,小說得了最高文學獎。可謂歷經艱難,我的評論最終刊出,立即引來軒然大波。這“大波”,值得大家認真一看,認真一想。一個曾經好像火過的上海評論家,磨刀霍霍,殺氣騰騰,在網上對我進行了連續三天的“駁斥”。這裡摘上幾句,大家看看,開開眼界——

今天我要拿黃惟群先生開刀了……

他哪裡配來談《繁花》更不要說配說上海。我靠!……

反駁黃惟群一類的粗人我必須使用粗口……

黃惟群不過是一隻嗡嗡嗡的蚊子……

必須拍死它。我不怕骯了我的手,我決定來收拾這條瘋狗。他的每一個判斷都是一個笑話,他的每一個辯駁都是無理取鬧……

語無倫次的黃惟群在他這篇令人作嘔的文章中……

出言不遜動機陰暗語言粗鄙愚狂蠢笨下流齷齪,這種下三濫文字……

相信嗎?這竟是一個評論家寫的所謂駁斥文字。古今中外,恐怕罕有堪與之匹敵的文人之文字。這還不算,他還要“表揚與自我表揚”。他說,他當時只是讀了《繁花》的“卷首、中腹與尾聲”,“即起身拍案道:此乃經典也!”“彼時《繁花》尚未面世,《收穫》雜誌已經準備隆重推出了……隨後,吳某主持的《上海文化》連續發表了……四篇重要評論。”這段話的內涵其實很淺顯:《繁花》的面世,他是第一功臣,《收穫》只能屈居第二;他“吳某”把持下的雜誌,發四篇“重要”評論,夠給力,講義氣;更厲害的是,他只讀了《繁花》前中後三部分(莫非他也覺得不堪卒讀?),就一拍桌子,斷言這是部經典。——介紹這些,想讓大家看清一點:他和我,一個是寫評論的,一個是罵大街的。之所以罵街,是因為他自認為《繁花》是他發現並捧出的。我評《繁花》的文章,發了三次。第一次是在《羊城晚報》,發了原稿三分之一;第二次是在《文學自由談》,發了原稿三分之二;第三次發在《雨花》,全文登載,一字未改。說明什麼?說明這年頭的文壇,害上“老大狂想症”是你自己的事,別人沒有義務管你大不大、二不二的。(節選,《文學自由談》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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