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產健康養殖及質效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質量興漁、品牌強漁,堅持融合發展、提升效益,深入推進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漁業轉型升級,推動我省漁業高質量發展,為全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

到 2022 年末,稻漁綜合種養面積達 700 萬畝、畝均純收入過 2000元,全省水產特色品種產量佔比達 37%,漁業二三產業產值佔比超過 57%,漁民家庭人均純收入過 2.4萬元,養殖水域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穩定在 97.5%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是發佈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科學劃定養殖區、限養區、禁養區。推進魚池改造升級,合理確定養殖密度和規模。推進水產健康養殖,每年爭創 20 個農業農村部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1-2個農業部漁業健康養殖示範縣。推廣大水面生態增殖、池塘工程化生態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稻蝦共作、香稻嘉魚、雙水雙綠等綠色養殖模式,爭取用 4 年時間打造 1-2 個面積過百萬畝的稻漁綜合種養示範區。(牽頭單位:局產業處,配合單位:局質安辦、推廣總站、水科所)

二是每年培育100家漁業專業合作社、200 個家庭漁場、500個養殖大戶,積極培育龍頭企業。推進漁業精準扶貧。創建一批知名水產品牌,將“潛江龍蝦”、“洪湖清水”等品牌打造成為國內一流農業品牌。每年爭創3-5 家全國休閒漁業示範基地。每年創建3-5個國家級、省級水產原良種場,建設5-10個水產特色品種繁育基地,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牽頭單位:局產業處,配合單位:局質安辦、推廣總站、水科所)

三是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監管,嚴格執行休藥期制度,重拳打擊假冒偽劣漁用藥品、飼料,開展水產養殖減量用藥試點推廣。深入推進水產品質量可追溯和信息化監管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局質安辦,配合單位:推廣總站、水科所)全力推進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工作,力爭省內83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按期完成禁捕任務。全力推進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整改工作。繼續開展重大增殖放流活動。嚴格禁漁期執法,確保漁業生態安全。(牽頭單位:漁政處,配合單位:梁子湖管理局、斧頭湖管理局)

四、重點舉措

(一)發展水產健康養殖。合理佈局水產養殖生產,落實全省水產養殖“三區”劃定意見,督促相關市縣全面完成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編制工作。落實省政府辦公廳發佈的《全省推廣“蝦稻共作稻漁種養”模式三年行動方案》(鄂政辦發〔2018〕55號),堅持蝦稻、稻漁產業發展和品牌培育兩手抓,努力實現穩糧增收、提質增效、生態安全。加強水產原良種場建設,推進“育繁推一體化”發展。推進養殖環境綜合治理,積極推廣稻漁綜合種養、循環水養殖、魚菜共生等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模式,重點支持進排水分離、養殖尾水處理、水質在線監測等設施,努力推進養殖用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牽頭單位:局產業處,配合單位:推廣總站、水科所)

(二)提升產業發展質效。持續推進“一魚一產業”戰略,推進小龍蝦“千億元”產業發展,做強蟹鱔等 “百億元”產業,發展鱖魚、龜鱉、黃顙魚等特色品種。引導企業加強技術改造升級,鼓勵創建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大力發展休閒漁業,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加強品牌建設,鼓勵創建水產區域公共品牌,組織企業參加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等主流展會,支持舉辦龍蝦節、河蟹節、黃鱔節、魚糕節等特色展銷活動。(牽頭單位:局產業處,配合單位:推廣總站、水科所)

(三)推進漁業創新發展。充分發揮產業技術體系、創新戰略聯盟、院士專家工作站的作用,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強基層水產技術推廣體系能力建設,舉辦漁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班,及時發佈主推技術。大力培育家庭漁場、漁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開展新型職業漁民和新型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引導龍頭企業與合作社、漁民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牽頭單位:局產業處,配合單位:推廣總站、水科所)

(四)提高質量安全水平。強化漁用投入品監管,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實施“三魚兩藥”等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休藥期制度。倡導水產養殖“少用藥、不用藥”理念,開展“減量用藥”養殖模式試點示範。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牽頭單位:局質安辦,配合單位:推廣總站、水科所)

(五)促進漁業生態建設。鞏固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成果,全面清理非法養殖行為,嚴禁投肥投糞養殖,確保已整改完成問題不反彈。全力推進水生生物保護地突出問題整改,實行月報制度,臺賬式、清單式管理。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95號),有序推進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地全面禁捕。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完善禁漁期制度,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加大“兩法”銜接力度,組織開展打擊非法捕撈、清理整治違規漁具等專項行動,保持漁政執法高壓態勢。(牽頭單位:局漁政處,配合單位:船檢處、梁子湖管理局、斧頭湖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責任處室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分解目標責任,明確時間節點,精心組織實施。各地水產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細化措施,努力做到步調一致、統一行動、紮實推進。(局產業處、質安辦、漁政處負責,局辦公室協調)

(二)聚焦政策投入。整合項目、資金、資源,對重點產業、關鍵領域加大支持力度。積極創新投入機制,探索利用保險、擔保、基金等金融手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此次行動。(局計財處牽頭,相關處室、單位配合)

(三)加大宣傳引導。各地、各單位要充分發揮電視、報紙、廣播、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傳水產健康養殖及質效提升行動。要結合漁業改革創新發展典型案例徵集等活動,及時總結宣傳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營造推動專項行動的良好社會氛圍。(局辦公室牽頭,相關處室、單位配合)

(四)強化督辦檢查。建立督辦機制,牽頭處室要開展專題調研,每季度報一次進度,每年底進行全面總結。要將主要任務指標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加強考核結果的反饋,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推動不力的地區、單位,要加大整改督導力度,確保行動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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