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當班】——做一名會傾聽的檢察官

當班人:凌海市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員額檢察官王志麗、檢察官助理李藝聰

當班日誌:駐所檢察、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

【今天我当班】——做一名会倾听的检察官

“想通過談話瞭解在押人員的思想動態,作為檢察官首先要學會的就是傾聽。”這是王志麗在心理諮詢師那裡取來的“真經”,體驗生活的記者馬上將“真經”付諸實踐,通過“傾聽”開啟了執檢部門一天的“檢察官模式”。

2月21日,在凌海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主任徐旭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了204房間,門外的“凌海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去向牌”上顯示“王志麗在崗、李藝聰在崗”。

時針正指向8時27分,坐在辦公桌前,王志麗正在接電話。

“這個案件我需要跟辦案部門瞭解一下情況,瞭解之後再回復你。”掛斷電話,王志麗告訴記者,她剛才通過電話正向看守所瞭解一起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情況。

穿上借來的“新式檢察官大衣”,戴上檢徽,記者這名嘎嘎新的“臨時人員”正式披掛上陣了。

傾聽心聲 情繫舉手投足間

“刑事執行檢察部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駐所檢察,這是我們的日常工作。”王志麗如是說。

從凌海市人民檢察院坐車,行至凌海市看守所,大約11分鐘。在車上,記者在與檢察官們的聊天中瞭解到,根據工作規定,要求刑事執行檢察部門駐所檢察工作每週不低於四個工作日,而凌海市人民檢察院自行“加碼”了,他們的規定是每週不少於五個工作日,這基本上屬於全天候駐所檢察了。

對於記者的到來,看守所進行了嚴格的審查,而檢察官們的進入則是“制式”的。在AB門前,王志麗、李藝聰依次摁下指紋進入了看守所監區。

在會見室,李藝聰開始認真地查看在押人員羈押環節變動登記,並一項一項進行記錄。監控室裡,翻看值班記錄時,李藝聰看得很仔細,用他的話說,檢察工作就是要一項一項查,不能漏掉任何一個信息。

王志麗告訴記者:“我們每天都要查看有沒有新入所的,看看人員有沒有變動,瞭解看守所入所多少人、出所多少人等動態信息,及時掌握在押人數,做到動態監管。”

在一監室門口,隔著鐵欄杆,檢察官們通過詢問了解一名新入所在押人員的基本情況。“你身上有傷嗎?”“有。”“在什麼位置?”在押人員指了指肩膀處說:“在這兒。”按照檢察官的要求,在押人員將上衣拉上去。看到疤痕後,檢察官繼續問道:“這是什麼時候受的傷?”

“以前受的傷。”“有新傷嗎?”“沒有。”“有什麼重大疾病嗎?”“沒有。”

看著記者疑惑的目光,李藝聰說:“我們對每一名新入所的在押人員都要進行基本的體表檢查,看他們的身體是否有傷,掌握他們的身體狀況,這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從監室到醫療區,再到食堂,檢察官們巡視了一圈。王志麗說:“維護在押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監管場所安全穩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是我們執檢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看守所的醫療區是每天必須去的,掌握在押人員的身體狀況,防止突發疾病,危險、危急狀況發生,促進檢察監督常態化。”

談話室裡,馬上就要對新入所的在押人員進行談話了,記者開始的時候沒有當回事兒,可是,當檢察官進入“詢問進行時”,在押人員落座的那一刻,記者心理有些忐忑。第一次這麼近距離地接觸在押人員,害怕、不安,那滋味不好受。就像看出了記者的心事一樣,王志麗走到在押人員身邊,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小夥歲數不大呀?!”在押人員回頭望著王志麗,很自然地說出了自己的年齡。就在這不經意間,王志麗緩解了談話室裡的緊張氣氛,在押人員一一道出了自己的家庭情況、工作情況等基本信息。

“談話就是為了瞭解每名在押人員的情況,多聽他們說,能夠及時觀察到在押人員的近況,包括心理的和身體的,這樣有助於我們發現苗頭性問題,可以說,談話對在押人的管理起到一個很大的幫助作用。”王志麗如是說。

傾聽真相 查在細緻入微處

看過在押人員用餐後,記者跟隨檢察官們的腳步,回到了凌海市人民檢察院。

平時,王志麗喜歡在食堂用餐後,到隔壁健身房的跑步機上走半個小時。“今天沒有時間了,就不走了。”工作忙的時候,這項“工作”就會被她直接省略掉。

“刑事執行檢察監督工作包括11項職能,所需辦的案件涉及十七類。在檢察實踐中,我們承辦的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比較多。今天,我們就剛剛收到一件看守所依法提出申請的在押人員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

“是今天早晨,您打電話瞭解的那個案件嗎?”聽到記者的問話,王志麗微笑著點頭應答。

在《關於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羈押必要性進行審查的建議》上,記錄著:“該人因涉嫌故意損毀財物案被收押,經工作中發現,該人存在關係妄想,情感高漲,多語、多動,睡眠需要減少,易激惹。該人曾在某康寧醫院住院,診斷結果為躁狂,伴精神病性症狀。建議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

通過早上的電話,王志麗瞭解到,這個案件已經開庭了。接下來的審查工作,王志麗準備向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和法官“請教”。

同在二樓,來到凌海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辦公室,顧磊正在低頭看著手中的案卷。

得知王志麗來了解案情,顧磊從辦公桌上一疊一疊的案卷中翻開查找。“這個案件我記得非常清楚,出庭的時候我出示過一份司法鑑定意見書。”指著找到的案卷,顧磊告訴王志麗:“鑑定意見是:被鑑定人行為當時無精神異常,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馬不停蹄,記者與檢察官們又乘車來到了凌海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長李瑋向檢察官介紹了該案開庭時的情況,劉某在開庭的時候回答問題對答如流……

回到凌海市人民檢察院,王志麗拿著從刑事檢察二部複印的司法鑑定書複印件,開始了整理案卷工作。在押人員的年齡,身體現狀,家庭情況,主觀惡性的大小,可能判處的刑罰,是否具有悔罪表現,到辦案部門瞭解案件事實調查情況,證據收集固定情況,評估變更強制措施後在押人員的社會危險性……

下班的時間已經到了,王志麗和李藝聰還在埋頭工作,他們要把今天“傾聽”瞭解到的情況進行彙總,明天再開啟新一天的工作。

不放過細枝末節,在傾聽中查尋真相。

在檢察官的引領下,記者學會了“傾聽”,收穫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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