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搶先Uber成功在美國上市:市值超240億美元 滴滴是股東


Lyft搶先Uber成功在美國上市:市值超240億美元 滴滴是股東

雷帝網 雷建平 3月29日報道

美國網約車巨頭Lyft昨日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股票代碼為“LYFT”。Lyft發行價為72美元,募集資金23億美元。

Lyft開盤價為87.24美元,較發行價72美元上漲21.16%,市值突破240億美元。

上市前夕,Lyft宣佈一項新的計劃City Works,將為改善司機所居住的環境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計劃從洛杉磯開始,之後延伸至各地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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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成立由城市領導者和支持者組成的顧問委員會,承諾每年將至少提供5000萬美元的資金(或1%的收益)來通過基層交通倡議改善城市生活。

Lyft總裁約翰·齊默(John Zimmer)今日說,“我們已不再熱衷於價格戰了。”“我們的目的是打造最好的服務,打造最好的軟件和運營方式。

“人們選擇了Lyft。”約翰·齊默(John Zimmer)說,“Lyft專注於運送乘客,專注於北美市場,專注於照顧我們的司機和乘客,這是有回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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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Lyft上市,也意味著Lyft搶跑滴滴,Uber開始衝刺上市,要成全球打車第一股。當然,Lyft虧損也很厲害,自成立以來虧了近30億美元。

3月18日,Lyft更新招股書,預計發售3077萬股A類普通股,股價區間為62-68美元,一週後就上調發行價區間至70至72美元。

路演才兩天Lyft獲得超額認購,IPO發行價為每股72美元,位於定價區間的上限。不過,Lyft的鉅額虧損及上調發行價並不影響到投資人的追捧熱情。

3年虧了22.81億美元

招股書顯示,Lyft在2018年的營收為21.56億美元,在2016年、2017年分別為3.43億美元、10.59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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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在2018年的淨虧損為9.11億美元,在2016年、2017年分別淨虧損6.82億美元、6.88億美元,即Lyft在3年時間虧了22.81億美元。

Lyft Q4營收6.69億美元 同比增長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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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營收為6.69億美元,較上一季度的5.85億美元增長14%,較上年同期的3.44億美元增長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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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成本與費用為9.39億美元,較上一季度的8.53億美元增長10%,較上年同期的5.92億美元增長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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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成本與費用構成中,成本佔比超過50%,Lyft在第四季度成本佔比為54.8%,運營及支持(Operations and support)佔比為17.7%。

此外,Lyft的研發佔比為14.3%,市場與銷售佔比為32.7%,管理成本佔比為20.8%,成本與費用一共佔總收入比為140.3%。

Lyft Q4運營虧損2.7億美元 運營利潤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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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Lyft的成本與費用佔比過高,導致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運營虧損2.7億美元,運營利潤率為-40%。

Lyft Q4淨虧2.49億美元 同比擴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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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淨虧2.489億美元,較上一季度持平,較上年同期增長4%,自成立以來,Lyft一直處於虧損狀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Lyft持有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總額5.177億美元;總資產37.60億美元,總負債14.79億美元;累計虧損29.45億美元。

Lyft在招股書中披露,無法實現或維持盈利、經營業績不確定性、法律法規等是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

對此,Lyft總裁約翰·齊默(John Zimmer)今日表示,“我們不能談論未來,但我們可以告訴你,我們已經為實現長期股東價值做好了準備。”

巴菲特建議不應亂買熱門IPO股票

Lyft上市前夕,“股神”巴菲特建議普通投資者不應亂買熱門IPO股票。

“這樣可能會錯過購買許多成功公司的股份,比如早期的亞馬遜或Uber,但是投資未經過考驗的公司時,安全總比後悔好。”

巴菲特透露,他和老搭檔查理·芒格已經很多年沒有購買IPO了,上次購買還是在1955年福特汽車上市時。

儘管巴菲特只是泛泛談到IPO,沒有提及Lyft名字,但現在恰逢硅谷“獨角獸”紛紛準備IPO前夕,巴菲特也是給熱情的投資人潑了一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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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帝觸網創始人雷建平與羅傑斯合影

上週老虎證券上市時,投資大鱷羅傑斯也對雷帝網亮明態度:自己不太瞭解這類公司,也不會去投資Lyft或者Uber,因為他們的股票會很貴。

羅傑斯說,相比較美國的公司來說,自己更喜歡投資中國公司,因為中國公司在過去一年股價跌了60%,而美國的公司股價還在高位。

Uber動盪給了Lyft持續壯大機會

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活躍乘客為1860萬人,高於上一季度的1740萬人,高於去年同期的126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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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每活躍乘客平均營收為36.04美元,高於上一季度的33.65美元,高於去年同期的27.34美元。

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接單總數為1.784億次,高於上一季度的1.622億次,高於去年同期的1.163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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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書稱,Lyft於2018年12月在美國共享出行市場的份額為39%,高於2016年12月的22%。這一增長來自新司機和乘客,及乘車頻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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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相比於其對手Uber來說,就是一直相對平穩的發展,Uber則變得很多,尤其是在2017年經歷了多事之秋。

2017年,Uber創始人、前任CEO查爾韋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去職,COO、CFO先後離職。Uber還被調查出存在200多起不當行為。

以至於有網友調侃:“Uber不再有COO、CFO和CEO,簡直就是一家‘無人駕駛’的公司。”

Uber的持續動盪,給了Lyft持續壯大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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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總裁柳青與Lyft投資人及高管合影

此外,滴滴與Uber戰火濃烈的時候,滴滴還與Lyft達成戰略合作,並向後者戰略投資1億美元,以提升Lyft在美國市場的服務能力和覆蓋範圍。

當然,Lyft的虧損也要小於競爭對手。Lyft的主要競爭對手Uber在今年2月曾表示,該公司2018年淨營收為113億美元,淨虧損達到18億美元。

採用雙股權結構保持掌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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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滴滴外,Lyft還曾獲多家知名投資機構的投資,包括Alphabet旗下投資部門CapitalG、阿里巴巴和風險投資機構Andreessen Horowitz等。

Lyft在招股書中披露,該公司首次公開募股後將採用雙股權結構,分為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

該公司在首次公開募股中發行A類普通股,該公司聯合創始人、首席執行官洛根·格林(Logan Green),和聯合創始人、總裁兼董事會副主席約翰·齊默(John Zimmer)將持有全部B類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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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的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只在轉換權和表決權上有所不同,A類普通股含1股表決權,不可轉換為B類普通股;B類普通股含20股表決權,可轉換為A類普通股。

採取此舉原因是,創始人持股很少,需通過雙股權結構,使得在選擇和重大公司交易上,如併購或以其他方式出售公司資產上有更大話語權。

IPO前,Lyft最大股東為Rakuten Europe S.à r.l.,持股為13.05%,第二大股東為General Motors Holdings LLC,(通用汽車)持股為7.76%;

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Fidelity為第三大股東,持股為7.71%,第四大股東為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Andreessen Horowitz,持股為6.25%;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Alphabet Inc.持股為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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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ft創始人洛根·格林(Logan Green)持有684,591股A類股,及7,689,182股B類股;約翰·齊默(John Zimmer)持有684,591股A類股,及5,090,527股B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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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後,Rakuten Europe S.à r.l.,持股11.57%,擁有5.96%的投票權;General Motors Holdings LLC,持股為6.88%,擁有3.54%的投票權;

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Fidelity持股為6.83%,擁有3.52%的投票權;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Andreessen Horowitz,持股為5.54%,擁有2.85%的投票權;

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Alphabet Inc.持股4.73%,擁有2.43%的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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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根·格林(Logan Green)的持股儘管非常少,但因為擁有60.17%的B類股,所以擁有29.31%的投票權;

約翰·齊默(John Zimmer)因擁有39.83%的B類股,所有擁有19.45%的投票權;兩位創始人一共擁有48.76%的投票權。

谷歌和Facebook上市時均採用了雙股權結構,外部股東每股僅含有1股投票權,內部人士持有的股票則含有10股投票權。

Snap做法更極端:這家公司在2017年上市時發行的股票未含投票權。

當前,Lyft上市備受關注,因為2019年可能是美國科技企業上市的一個大年,還有Uber、Airbnb、Slack、Pinterest等超級獨角獸等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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