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國家的稅款還可以逍遙法外?可恥!

國家的正常運轉要靠人民合理納稅。而合理納稅也是一個公民所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如果在不合理的收入情況下(比如說陰陽合同而產生的收入),又偷漏國家的稅款,毫無疑問,這種人這種行為就是犯罪。在全民痛斥這種偷漏國家稅款的犯罪行為的同時,人們也在關心這種偷漏國家稅款的犯罪行為人,他的結局是什麼?

比如,被崔永元教授所揭露的偷漏國家稅款的演員范冰冰。雖然在國家稅務部門的嚴格的調查情況下,查出了她有偷漏國家稅款的犯罪事實以後,在形勢與政策的逼迫下她補交了偷漏的稅款和罰款。但是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她今後是否還能從事演藝事業的問題?她的這種偷漏稅款是否屬於一種犯罪行為?其實很多律師也都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上給予了準確的權威回答。

但是直到目前為止偷漏國家稅款的范冰冰依然自由自在的過著她的富豪生活。有報道說近日范冰冰在北京和她的母親一同到她在北京的工作室活動。從這一報道看,她的偷漏稅問題已經過去了。她又可以隨意的活躍在中國的演藝界了。而且還這麼高調出現在大眾視野中,可見她已經擺脫了偷漏稅一事對她的影響。

用一句流行語來說,廣大吃瓜群眾是眼睜睜看著范冰冰事態的發展。從小崔的爆料到國家稅務總局指令調查,在漫長的調查過程中,大家都是在聚精會神的看著結果的出現。然而讓吃瓜群眾不解的是,范冰冰的偷漏稅款算初犯,因此得到了稅務局方面的諒解,補交了稅款和罰款就沒事了。這個結局吃瓜群眾都深感意外?偷漏稅款數額巨大,怎麼就算是初犯?如果小崔不把事情揭露出來,這種偷漏稅款的事實是不是永遠屬於初犯?不查沒有。第一次查就是初犯。中國的文字可以有千百種解釋方法。太佩服我們發明中國字的老祖宗們的智慧和才能,讓後世子孫能夠靈活運用老祖宗們的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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