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一個月了,法院沒有任何消息,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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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在法院執行局工作,辦理過千餘件強制執行案件,現在為大家解答下這個問題。

根據本人經驗,這個時間階段,法院還在尋找被執行人財產。

碰到這種情況,我們必須要問清執行案號,找到承辦法官,跟進執行案件。

說到底,強制執行其實只有兩個步驟,一是找財產,二是執行財產。

找到財產的話。一定要努力推動財產的處置,通過扣劃、拍賣、凍結、扣押等手段,清收債務。

沒有查到財產的話,一定要記得采取限制性、制裁性強制執行措施。具體有司法拘留、列入失信人黑名單等等,只有這樣,才能讓被執行人感受到壓力,主動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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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專家陳小彬


執行案件千萬不能等法院通知你,否則很可能“被結案”。曾經碰見一位當事人自己申請執行立案後,一直等待並期待著法院會通知他領取執行款,誰知道過去了六個月法院都沒通知他,最後法院工作人員給他打電話讓他來法院領取終本裁定。

執行案件一般立案後七個工作日內就會分到具體的執行法官,這時申請執行人就可以去執行局查詢案件的執行法官姓名、聯繫方式、案件進展情況等等信息。

申請執行人在執行階段一般需要做兩件事,第一是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第二是找被執行人及其違反限高令、財產報告令、涉嫌拒執罪的證據。

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目前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案件結案率要求達到90%以上,如果申請執行人不提供財產線索同時法院也查不到任何財產或者無法處置的話,這個執行案件一旦過了三個月,很可能就會被法院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方式暫時結案處理。

因此,告誡所有執行案件的當事人千萬不要等消息、等通知,而是要窮盡一切渠道和手段去搜集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然後交給法院強制執行,或者蒐集被執行人涉嫌拒執罪的證據材料將被執行人送進監獄。


法律知道


一個月沒有消息很正常。筆者經手青島李滄的一個案子,進入強制執行程序近一年了,兩個被執行人一個玩拖延,一個玩失蹤,一分錢也沒執行到。其中那個老賴武鑫(原籍沂水,現住即墨),從法院判了一年多的時間一直在玩失蹤,電話號碼換了四個,住處也換了多處,但是還是要堅持。經過我們的努力,這個老賴的活動軌跡和財產收入情況基本查清,下一步我們準備以拒執罪將這個老賴繩之以法。

通常執行對象都是些形形色色的老賴。換句話說,都是些難啃的骨頭,否則就不會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了。執行局接到執行案件,會分配到某個團隊的某個法官辦理。受案後,法官會給被執行人寄送相關法律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等。多數情況下被執行人會在這時候就玩手段。例如,拒收退回等,然後就是等待。有的法官打電話,他們會拒接,有的直接玩失蹤。

總之,與老賴打交道,一個月的時間太短。千萬不要覺得,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在家等著收錢就行了,後邊好多事情,還要申請人多努力。

作為申請人的心情可以理解。如果自己手裡有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例如,某處有債權,某處有出租屋,或者在別人名下實際是他本人的財產等),可以提供給執行局主辦法官。

也可以及時要求對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上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等等,如果被執行人是公職人員可以要求法官約見其單位領導。

如果發現被執行人有拒執罪的構成情節,例如轉移財產,假離婚逃避執行等等,可以第一時間和執行法官聯繫,追究他的拒執罪。多數老賴,到了這一環節就會老實認慫。

另外如果是執行滿六個月未有結果,如果您認為加大力度還能有結果的話,可以申請要求上級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3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筆者認為,隨著法制的不斷健全,今後老賴的生存空間會越來越小。只要對方不是無勞動能力,無任何財產的,或者是那種鐵了心一輩子當老賴的,執行回來是遲早的問題。


淮北日月升


執行案件,最好不要坐等法院聯繫你。法律規定得挺好,什麼具備條件的多長時間之內執結啊,什麼採取什麼什麼執行措施啊,似乎當事人坐在家裡等錢就行了,但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

現在每個法院的執行案件都堆積如山,法院負責執行的那幾個人根本就忙活不過來,你的案子分到執行局後,如果經過初查沒什麼財產線索,有很大的可能性就放在那裡,無人推進了。因此你得主動聯繫執行法官催辦,積極幫助法官尋找財產線索。你想啊,同樣是執行案件,法院肯定是誰來催我就辦誰的案子,你不來催,說明你不著急,那就先放著吧。

別怪法官,事實就是如此。法官沒有三頭六臂,只能可著催得急的先來。


南陸堂堂主


現在要做的就是聯繫法院,確定具體的辦案法官,然後積極聯繫法官,儘可能提供一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一、申請強制執行一般法院立案後一週內會分配法官,我們立案後不能被動地等待,應該積極聯繫辦案法官。現在法院案子很多,所以我們要及時催促,讓我們的案子及時推進。

二、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為6個月,如果對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也查不到對方財產,那麼法院會終結本次執行。如果我們一直不聯繫法官,有可能等來的就是終結執行的裁定。

三、強制執行立案後,法院會通過查控系統來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只要對方名下有財產,都能夠查到。但是,一般到了執行階段還沒有履行的,他的名下也不會有財產了,不是老賴就是沒有能力償還。所以,我們還要配合法院查找對方財產線索,並及時提供給法院。

現在,法院大力解決執行難的問題,也有很大改善,但是,現實中還會有一些案件無法順利執行。我們在立案時可以申請保全,可以避免對方在訴訟中轉移財產,保證勝訴後可以順利執行。


管律師


您這種情況,可以跟執行庭聯繫,瞭解一下情況。

一般情況下,申請強制執行後,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您自己也儘量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方便執行。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去立案庭詢問,該案件有無具體分配到執行法官,然後多與執行法官溝通案情,並儘可能的收集財產線索


許興斌律師


我是一名老賴,我也有話要說。我生了三個小孩,洞口縣罰了我二孩和三孩八萬元,且沒有下發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過了一個月,武岡市衛計局又要罰我二孩五萬多,三孩九萬多元。說是沒發徵收決定的處罰不算數。2018年11月27日,在武岡市法院提起強制徵收,凍結了我所有的帳戶,我就成了老賴。說不盡的辛酸,訴不盡的執法人員的卑劣。我也算個另類的老賴了,每次去執行局,都只有我去,他們衛計局不肯來的,不管法官如何打電話,他們都推脫,要麼乾脆關手機。誰說躲的都是老賴呢?


無際天涯714


你才一個月就受不了了😱哥我的1000萬六年了還是照樣沒消息,還不是一樣熬過來的😂😂😂


雙龍飛雲天A


介紹下強制執行程序,一個月還早的很。

首先,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後,由窗口轉交執行局內勤分案,再轉交承包執行法官,送達對方當事人,告知其申報資產,或者由執行局查控系統先行查被執行人資產,申請人也可自己提供財產信息,一般這個過程都接近一個月,甚至更長。

查到財產信息,或申請人已查封資產,法院再啟動扣劃或評估拍賣程序,這個過程就更久了。

法院執行程序一般是六個月,不含評估拍賣文書送達等時間,六個月內無法執行完畢,會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等申請人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再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生效債權進入執行程序就不受時效限制了。

總之,耐心的等吧,現在各個法院案件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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