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快到期了,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到期不再續簽,可以要求補償麼?

東天陽


可以的。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對合同到期後的相關情況有明確的規定,這裡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第一,除了勞動者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之外,其他情況下,用人單位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是經濟賠償金這是有法律的明確的規定的。第二,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而經濟賠償金具有懲罰性的性質,一般是指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賠償。第三,勞動合同到期之後用人單位如果不想再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或者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俗稱代通金,然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一般幹滿一年支付一個月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一般支付的標準是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以上僅供參考,歡迎批評指正,歡迎關注。。


至一說法


【做你身邊的HR,講明白勞動法律法規那點事兒】

不是要求補償,是公司提出不再續簽的,依法公司應該支付你補償。

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起,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之前的確是到期終止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企業很少遇到這種合同到期的情況,很可能人力資源部門的人搞錯了也是有可能。

如果公司明確表示了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你可以找到公司告訴人事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如果依然得不到補償,就可以找到工會、仲裁調解機構尋求幫助。

但是到期終止不再續簽的情形,不論是否提前通知員工不再續簽,都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怡路同行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公司已經按照法定程序通知您不再簽訂勞動合同,並且公司與您的勞動關係符合勞動法貴,目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近觀法律


可以的,一年一個月,工作多久了


上海陳律師普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應補償三個月工資


趙法律師


屬於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的法定情形。補償金額為3個月工資。


趙心純律師


可以。只有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你不同意續訂,這種情況你不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1979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幫幫律師


從勞動合同法的角度來說,合同期滿,公司不予續簽,應當給予補償。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公司會有意迴避補償,賭的就是勞動者不懂法,矇混勞動者;有些公司則是與勞動部門私下有默契,你去投訴或者提出仲裁時,勞動部門會消極、模糊應對,糊弄你,直到最後不了了之。遇到這種情況,在你對仲裁結果不服時,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只要你堅持到底,就一定會要回你應得的補償。


Foxhunter2


公司主動不續簽合用可以得到一年一個月的賠償,就是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不足半年賠半個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賠償。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不續簽合同沒有了那個N+1的那個1,就是工作N年賠償N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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