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不靓
开过发票,对方不对公转,(本文所述开发票,包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问答涉及三方面的内容:
一、现金管理规范
根据现金管理规范和现金使用的范围相关规定,题中所述对方不使用银行存款转帐支付,须符合“不超过1000元零星支付”的要求,满足这一要求,可以不对公转账,支付现金。
非现金支付范围,对方不使用银行存款转账支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一旦出现经办人携款走逃等风险时,对方直接责任人有承担经济责任的可能!本经营主体,须加强现金管理规范!
二、违法使用他人帐户
正常的经济往务,款项收付,须通过经营主体基本帐户结算,专项收支需开一般帐户结算。经营主体资金往来,特别是应税收入不从自已的上述帐户结算。借用法人代表或其他个人帐户、其他经营主体的帐户结算,人行实时监控!其中风险,三思!请明察!
三、正常经济业务三流合一的要求
1、税务等主管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发票、资金流、货物(服务)流一再强调一致!
经营主体对此要求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背景下。笔者再次强调,更显苍白!
2、举例说明!只举一例供大家思考。当经营主体收到异常扣税凭证或失控发票时,没有三流合一,如何证明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一种是善意取得发票的概念,另一种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如何选择,财税人员不可不查!其中风险不可漠视!从日常核算与财务管理规范开始!
顺通财税段贤明
开了票必须要走公帐的一是为了确保企业票、货、款三者一致,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走公帐,那必须有委托受权,先走其他帐户再转入企业帐户,否则风险较大。
税务管家
我是个小会计 按照国税那边严格要求的话 如果一但开具发票 对公账户就要进行汇款 所以是要走公账的 无论对内部还是国税外部都是比较好的
小姐姐的小点滴生活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现在财务都会要求银行转款的,很少会同意现金付帐!
梦de夜晚
不能,因为付款方是按这个发票上的单位收款的,就是公对公付款。只有这样才符合财务管理。
kl
什么类型发票?是日常的那种买东西的还是外贸的?
雨婆妖妖
偶尔一笔业务现金交易没问题,金额太大不行,涉嫌虚开。
数码哥北极熊
金额少不转银行也是可以的,但最好是对公转账。
深海不蓝hu
现金完全可以呀!缴银行后凭银行的回单做!
天山上的小草
当然不行,如果你已经开了发票而对方又迟迟不肯付款,那你就可以开销项负数的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