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有五十亩地到期了,村委想收回,地上种的树怎么处理?

吉祥如意8734301454888


——如果属于按人口分配的家庭承包地,承包合同到期,除非村子里把承包地全部收回重新分配和承包土地的家庭主动放弃,否则不允许单独收回某家的承包地。合同到期应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这是《土地法》和《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如果村委收回就是违法。

——如果属于承包村子里的机动地,一方面,要向村里缴纳承包费;另一方面,合同到期了,如果合同里有约定,村委会是有权利收回承包地的。


感觉题主说的这个问题应该属于第二种情况,即承包的是村里的机动地。如果村委会要收回承包地,地上的树该怎么处理?

首先,地上的树属于承包土地人的私人财产,应该在与村委会约定的时间内,由承包人自行处理。一是如果村子想继续对外承包土地,现在的承包人可以和村子协商,重新确定承包价格,签订承包合同,继续承包;二是由承包人负责把树移走或者变卖;三是把树木作价买给村委会,等等。

总之,只要知道地上种的树属于承包人的私人财产,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把树处理掉,把地还给村子里或者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就可以了。之于承包人如何处理这些树,就是承包人自己的事了。

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承包人没有把树处理掉,赖着土地不让,村委会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拆除或者拍卖。


题主这个问题,跟土地上可不可以种树没有关系。


二胡说三农


村子里有五十亩地到期了,村委想收回,地上种的树怎么处理?

你承包村上的五十亩地,三十年承包时间已经到期了,村委会现在想收回,或者是承包金需要涨价这都是村委会说了算话呀。

想当年甲方村委会出让承包地时,肯定村委会与你签订了一纸合同了的,并不会存在口头协议的,土地三十年承包期你适合于干什么?当时你自己的心中也胸有成竹的,有计划安排好了的呀。


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如果你在土地上栽种杉木林的话,也砍伐了两遍树木给卖了,头批杉木栽树苗,土中种红薯,花生等农作物也赚钱了吧,第二批杉木你肯定会让树兜发苗,生长更快了,两批树木加起来,头批收益付村委会租金,第二批树木卖掉了你就是纯赚了嘛。

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如果你是栽种的经济林,如油茶树,茶叶树,板栗树,犁子树,苹果,奈李树的话,成熟期才3年就挂果了,你也赚了27年的钱了呀,纵然是果树还挂果,也属于老树了呀,价值也没有那么高了嘛,如果你们双方都按合同办事,村委会收回土地如果是租给别人也种植树木的话,那肯定是你第一承包人最有权续租了,也只是承包金略有上涨一些是不是?这就好商量了,你也不可能一言堂,毕竟现在什么东西在涨价了。


也不是说,在你承包了村上50亩地,才5年时间,果树才刚刚挂果,村委会就先撕毁合同,不租给你了,让你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是这样子的情况,你可以手持合同,把村委会告上法院去栽决。

如果你三十年承包期满了,村委会的五十亩地要出租给外来企业修建厂房,在当地办企业,搞活当地经济的话,那你土地上的所有树木只能砍伐扛回家了,合同期满无话可说,集体的土地甲方村委会有自己的决策权力,你自己只有去重新开始找地移栽树木了,村委会没有一分钱补偿给你,而且你必须要赶紧把五十亩地上的树木处理掉,否则挖土机还要你付费的就不划算了。



所以,七星老农个人认为,承包了集体50亩地种树,合同三十年时间已经到期了,如果是村委会继续把土地承包给其他的村民种植树木的话,你第一承包人应该是有优先权续租的,只是承包金与村委会另行商量好就行了。

如果50亩地三十年时间已经到期了,村委会打算利用这50亩山地招商引资,做商业开发修建厂房,工业园区,搞活当地经济,增加农村就业的话,经济价值永远高于了你种植树木,那你就必须按照合同办事,无条件处理掉土地上的树木,集体利益永远大于个人利益,村委会收回土地叫合理合法!大家认为呢?欢迎大家都发表自己的看法吧,谢谢大家了!

[热爱生活,喜欢交流,请大家多多关注七星老农回答,不胜感激!]


七星老农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再如“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古往今来,华夏文明一直都在倡导言而有信的基本道德规范,所以合同到期,按期归还土地也是一种诚信的表现,那么上面的树怎么处理呢?

诚信为本,按合同践约

三十年前的合同可能相对比较简单,没有目前签订的合同那么规范,但只要合同对土地上的附属物有明确规定,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去践行。

简单列举几个实例。在工作中这种承包合同见得比较多,大致有以下几种规定:一是承包方到期自行清理地表附属物按期归还;二是承包方到期自行清理栽种树木,但必须保留5公分及以下树木不得砍伐;三是有的合同相对更人性化,明确承包方到期伐光树木归还土地,如因政策问题不能砍伐,双方协商解决。

无论何种协商的约定,承包方都需要尽可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条款。

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可补充协商解决

由于是三十年前的合同,或许很粗放没有明确约定,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双方补充协议,协商解决,解决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 种植的是用材林

以培育木材为主的用材林,可以直接申请采伐,采伐后归还土地。这种非林地的土地上种植的树木,不受采伐限额限制,可以随时申请采伐。但如果是自然保护区范围,那是不允许采伐的,需要注意。
  • 种植的是经济林

种植的是经济林,那得看该经济林处在哪个阶段,如果已过盛果期,可以适当协商作价一并移交或申请砍伐后移交;如果正处盛果期,采伐的确可惜,可以协商延期或适当作价移交;如果是幼林,可以协商延期承包或移植苗木后移交土地。

合同遗失或损毁

这个也不用过多担心,土地经营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当初没有协商好签订合同又怎么会经营三十年?再者合同有多种多样,其中就包括口头约定,只要是事实,终究会得到认可。

如果村委会不过于纠结合同之事,可以按照上述正常处理方法了结;如果村委会提出合同文本一事,理论上合同当初是一式两份,村委会也有存档,村委会存档的也遗失那是村委会的过失,可以找一些知情人的证言证词作为依据。

综上所述,无论合同是否找到,承包肯定是事实,到期也是事实,妥善处置好上面的树木按期归还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基层林业


那就要看是什么土地,如果是农用土地,种树就不合要求,如果有约定,就得接约定办,该退就得退。

如果不是农用地,适合植树的地,当初签合同时,村里同意植树,三十年收回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原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林木的承包期和农业用地的承包期是不一样的一,应严格按法律办事,才是公平的。


沐浴祥光689


土地租期已到,地上的附着物处理办法看以下几点:

1.依照当初的合同履行。如果合同要求原貌归还,地上的附着物可以自行处理或跟土地一起归还。

2.当初合同没有说明地上附着物处理办法的,可双方协商处理。

3.赔偿的应按当地的有关规定。(有可能会走法律程序)



乡村阿标


种了树,不让砍,砍的办证,都是套路。就好比办什么手续都要证明,证明你妈是你妈。政策不像百姓倾斜,百姓永远富不了,羊毛拔成秃羊了,结果还愿你没涨羊毛。


QPLADLSE


看看当时的合同啊,按照合同来,如果土地继续出租,当初你们签订合同时一般会有优先续租这样的约定的。如果当初你们没有约定优先续租的权利,那么只能按照合同来了,这么长时间的合同应该早做打算的。


小柱子的光影记录


地里栽的树,由承包者自己处理


用户3324052546004



芸芸199066067


承包合同就是处理依据!如果合同不完善,不符合法律依据?村府要适当情理解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