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瑪莎拉蒂車多次停在別人車位上,溝通無果後車位主把車砸了,對此你怎麼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永昌機車


這一砸,也許把一個車位錢砸沒有了。

一輛瑪莎拉蒂車多次停在別人的停車位上,如果是明知故犯的話,說明瑪莎拉蒂車主是非常霸道的,這種作風和行為當然是不對的。

但是車位主一氣之下將對方的瑪莎拉蒂車砸了,這又是車位主做的不對了。這是一種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造成損失數額較大的話,就有可能會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在生活中,要用正當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用違法對待違法。那樣將使自己有理變成了無理,搞不好會吃不了兜著走的。



就像這位車位主,雖然瑪莎拉蒂車主佔用你的車位是不對的,但是你把對方的瑪莎拉蒂車砸了,那麼這個損失是不小的,刑事責任先不說,但是民事賠償責任是少不了的。我不知道瑪莎拉蒂車到底能值多少錢?反正聽這個名字這麼拗口覺得就像是個豪車。有可能你這一砸,包賠對方的車損錢,就夠買一個停車位的了。想想又何必呢?

像這樣的情況,如果發生了就應當理智對待,先與對方交涉溝通,如果溝通不好可以由當地物業公司進行處理,再不然可以通過法院依法解決。這在民法上是屬於侵害他人使用權的行為,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判決對方排除妨礙,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等。

所以沒有必要採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完全可以尋求法律保護。

希望接受教訓,依法維權。


法重情深


本人經常碰上他人將車輛堵住自家車庫的事情,遇用車接火車、飛機,夜裡父母親電話有病急救,乘車上班出不來時,特別是交警處理電話處理不了時,真有想把他車砸了的心理!這些人有些是佔道停,有些停車到上班時間也不出來,真的很氣!我一般是自費打的息事處理,有兩次讓老公用車將它拖開。這些費用總是自己承擔很生氣。最近有個交警123平臺中有個拖車業務,我試了幾次,從願望上如果真能隨時解決問題,這個平臺很好,但好幾次車找不到主人,真無奈!另外,希望將亂停亂放佔用私家車位的,也做違規處理最好!希望立法!


窗外紅塵1


我能為您的壯舉鼓掌嗎?當然能,絕大多數的人都會為你鼓掌叫好,我也不例外。一片叫好,只不過是因為最後的賠償是你一個人承擔。

很火的一句話,北京第三區銀行提醒您:方法千萬種,守法第一條,砸了瑪莎蒂,錢包兩行淚。

不得不服您,夠爺們!估計全國也沒幾個人能有您這魄力。現在氣也出了,燒應該也退了,有沒有點小後悔?當然,您家有礦另說。



現在某些人,有點錢就嘚瑟了,買了輛瑪莎拉蒂,以為全世界都是他的了,天大地大不與他大,那咋不上天,與天肩比肩呢?

整治這樣的人,方法多得是,畢竟車位是你的,譬如拿幾把鎖把車鎖住,按照最高計時價來計費,出口惡氣還能撈一筆,何樂而不為?

當然你還可以來悟空問答,尋求最佳解決辦法。放心,以廣大網友的智慧和腦洞,包你滿意。

一百種方法,你偏偏要選擇這種看似最出氣,實側愚蠢至極的辦法。我都為你著急,你的心情能理解,可你有沒有理解錢包的感受?

智慧+勇氣才是男人味,而不是一味的蠻幹。我為你的勇氣點贊,但方法不可取,以後遇事請三思而後行。

感謝閱讀,如果你碰到別人霸佔自己的車位,你會想出何種優雅而又能出惡氣的辦法,歡迎討論。


盛幾多


如果是我,我不會砸車,因為我賠不起,另外,砸車涉嫌犯罪。


對於車主砸車這件事,我的看法很簡單,如果你是有錢的主,趕緊賠錢了事,在刑法中有一個罪名是“故意毀壞財物罪”,超過五千元就可以立案,而且刑事立案後,是不可以撤案的,最後不僅要賠錢,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真的是“衝動是魔鬼”了。

假設是我碰見瑪莎拉蒂多次停在自己家的車位,溝通無果後,我想我會曲線選擇方法,譬如我看見我們樓下的大爺就用舊摩托車佔車位,每次他開車出去後,就拿舊摩托車將車位占上,等回來的時候在把摩托車移開。


可能會有人說這樣的做法不道德,但是我想,本來就是自己家的車位,而且也是瑪莎拉蒂的車主欺人太甚才想出此方法的,並不過分。


秘語相傳


“衝動是魔鬼”當砸車的那一刻你已經從有理變成沒理了,人往往在發洩之後才會清醒!但為時已晚,等待自己的就是“舍財免災”!

遇到這樣的頑固車主,不講道理的人,只能用“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把車位前後地上用衝擊鑽打上孔,再用鋼管固定死,用鐵鏈連起來,讓他進退兩難,讓他來求你。你自己最多開遠一點找個車位先停一下,到時把你在外面的停車費用讓他給你付。

有些人仗著自己有幾個臭錢,不講道理,遇到這樣的人不能衝動,總會有解決辦法!不能蠻幹,不要搞得自己吃了虧,還會受氣,就不好了。






同一個天空Mo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砸車的行為肯定不對的,先不說溝通的事,就砸車這事按照我國的法律,砸人家車肯定是要花錢給人家維修的,瑪莎拉蒂這個車也不便宜,我估計肯定不會少賠給人家。

但話說回來,先不說車是啥車,就把車停在別人的車位上,這麼做肯定是不對,而且車主應該平時也是橫行霸道的主,在人家與其屢次溝通的前提下,依然我心我素。雖然砸車是不對的,但我發自肺腑的說一句:“乾的漂亮”。

現在這個社會很多人都不遵守規則,經常惡意侵佔他人的資源,毀壞公物,但如果涉及他自身,那就好像吃了炸藥包一樣,只許他點燈,不允許他人放火。

如果是我的話,我遇到這種事,我第一時間肯定會找物業,我不會去找車主,找車主他還不一定會搭理我。如果物業不管或管不了,那也簡單,我直接拉一車磚,僱傭幾個技術好的瓦工把車砌在裡面,至於弄不弄穹頂,那就看我的心情了。

雖然這麼做很不妥當,但我會先禮後兵,我不會去惡意砸人家車,畢竟車是人家的小老婆,且砸壞了還要賠錢。車畢竟是人家的,咱也不能惡意毀壞人家的車,但車位是我的吧,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實體店老王


自己出錢買的車位,別人偶爾停一次可以理解,被一輛車常期霸佔,還溝通無果,你真丅M的濃包,直接把他堵裡面,留下電話,讓他找你。可以心平氣和的告訴他,這是你的私人停車位,以後不要在佔用拉,第一次算警告,先禮後兵嗎!如果他還繼續霸佔車位,砸車是最沒用的辦法,應該砸他的人,腿給他砸折他就老實拉。先在暗地裡觀察,然後開車跟蹤,把他日常出行路線摸清楚,找好位置。騎個自行車,等他路過把自行車扔他車上,穿個工作服,在邊上準備幾個人,也穿上工作服,帶頭套的那種,他敢下車,不用說話,直接上來就把他腿打折,十秒結束,看他還牛逼不,錢多也沒地方用。有車也開不成。

對付流氓就是拳頭,打他個半死就老實拉。(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洛陽張鼕鼕


老話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裡有兩個關鍵詞是“多次”和“溝通無果”,也正是這兩個因素導致瑪莎拉蒂被車位主所砸。儘管車位主這樣做已經涉嫌損壞公司財務,但卻給瑪莎拉蒂車主長了記性!現實生活中就是有那樣一些蠻橫無理之人,明明自己做錯了事兒,卻依然理直氣壯的怒懟。想來能開瑪莎拉蒂的人也是有錢人,一兩百萬的豪車買的起,也不差這麼一個停車位的錢吧?如果換做我是車位主,我不會衝動的砸車,而是會選擇一些類似圍堵和拆卸輪胎之類的途徑,以最小代價的付出“教育”這個目中無人的傢伙,人要臉樹要皮一次不行兩次,我就不信他不長記性!


付錢購買的停車位屬於私人財產,非法佔用屬於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類似於已經從開發商處購買的車位,理應屬於私人合法財產,哪怕再長時間的空閒,也只屬於購買者個人所有。而瑪莎車主的行為屬於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最可恨的是多次溝通無果,也就說別人完全不在乎。對於這種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正面還擊。雖然車位主砸車的行為不明智有些衝動,但著實讓自己和看官們解氣。想來買得起車位的人,也是個有錢人根本不在乎修理費。若是這樣那就再好不過了,雖然現在呼籲和諧社會,但總有一些不和諧因素夾雜在有序的社會中,對於這種因素我們有義務替大家懲之。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人不管多有錢多成功,一定要以理服人

泱泱中華向來就是禮儀之邦,正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一個人不管多麼富有多麼成功,至少要具備最起碼的是非觀和人生觀,明明自己失禮在先,卻屢屢置他人的勸阻於不顧。你這難道是要逆天?現在好了,車被砸了記性也長了。事實上那些成功人士都是非常有素質的,更不會做出這等莫名其妙的行徑來,即便是做錯了也會禮貌的向對方道歉。而那些所謂的“富二代”和“暴發戶”,才會置禮數和法制於不顧,依然在我行我素的“獨木橋”越走越遠。

砸車固然不妥,但車位主也是無奈之舉,自己還要支付高額維修費,不值當

我想車位主也是無奈到憤怒了,才不得已選擇砸車之舉,雖然解了氣,可還要支付高額維修費,棟哥認為確實有些不值當。相信這個車位主也得到了眾看官的聲援,瑪莎拉蒂的時長售價在一百多萬,估計車輛的維修費也得好幾萬,雖然對於現代的家庭來說不算負擔,但畢竟是一筆沒必要的支出。希望物業和派出所等機構能夠積極介入,對於這起糾紛進行合理協調,確保事態不再擴大,最主要的是對瑪莎車主進行說服教育,不然遲早得吃大虧,不信走著瞧!

建議還是選擇類似圍堵和拆卸輪胎的方式,正面“教育”亂停車的無德司機

新疆還好,車輛保有量小且停車位數量富足。而且大家停車還算有道德,所以極少發生類似的糾紛。對於這種非違法犯罪的事件,物業也好公安也罷“鞭長莫及”之時,還是需要我們自己來“處理”,棟哥建議不要學這個車位主,可以學習小區物業的做法,例如使用垃圾桶和雜物圍堵違停車輛,或者搬磚架起來直接拆卸輪胎。如此既不違法也不犯罪,還能正面的“教育”那些亂停車的無德司機,覺得有理的點個贊!


棟哥曰


曾經,一個“搶車位”的小遊戲風靡全國,不少的人,樂此不疲,其實,這個遊戲的背後,顯示的是,經濟日漸發達的當下,寶馬香車日漸增多的當下,汽車好賣,車位難尋的尷尬。

這不,一輛瑪莎拉蒂,停在了別人的車位上,車位的主人多次溝通無果之後,憤而砸車,造成了數萬元的損失!(見下圖)

估計,很多人都遇到過類似的車位被佔的問題,那麼,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該怎麼辦呢?

第一,毀壞他人財物,涉嫌違法甚至涉嫌犯罪

毫無疑問,砸車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按照《侵權責任法》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而車位的所有人,砸車的行為,是屬於明顯的侵犯他人財產權利的行為,是一種違反《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如果數額巨大,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

第二,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選擇更好的方式

其實,車位的合法擁有者,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自己辛苦購買(或租賃)的車位,是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或具有完全的使用權,被人佔用,還多次溝通無效,產生憤怒,是在情理之中的。但他完全可以避免採用這種極端的方式,讓自己承擔高昂的損失。


比如,通過物業,由物業來處理,如果物業在合同約定的時間之內,沒有處理好,那麼,應該有物業來承擔相應的損失。

還可以通過報警,由警方負責處理——畢竟,車位被非法佔用,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是可以通過公共權力的介入,來避免的。

還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停止非法侵佔,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這些途徑,都是合法的途徑,也是理性地解決問題的方式。

第三,車主違規在先,應自行承擔部分損失

那麼,車位的所有者砸壞瑪莎拉蒂,是否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呢?也不是這樣,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在這件事情上,瑪莎拉蒂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明顯有重大的責任,所以,理當承擔部分損失。具體承擔的比例,個人以為,應該按照對半的劃分,但最終的結果,應當由雙方協商或者由人民法院來進行判決。

總之,這一件事情,側面反映的,是某些素質低下的人,肆意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而有些人,不能採用合法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造成的。

個人以為,隨著法制的健全,國家應該重視對私權利的保護,在不少的發達國家,一旦進入死人的權益所在地,其合法擁有者,是可以採取一些極端行為的。比如,非法進入私人住宅,主人有權採取一切自衛措施,造成的一切損害,都應該有擅闖者負責。


三水三心


不管如何,你砸車屬毀壞財產,涉及違法,車主如果走法律程序,肯定會賠償,就算車主有過錯,也會承擔至少80%的責任。

其實,整治這種人有很多方法,合法的就是報警清障,往交警隊的違法車輛停車場一停,我覺得再有錢的主也會心疼,一天停車費絕對叫他難受。

還有一些方法就是比較坑了,但對付壞人就得用些壞的辦法。前提是保護好自己的各方面安全。

方法如下:

鋼絲清潔球塞排氣筒

502能粘玻璃縫能堵雨刷器 噴水孔

幾塊錢一大瓶的 丙酮 倒在車玻璃

什麼改車牌1變成7啊

松輪轂螺絲

碟剎片上噴機油會

自攻螺絲釘放輪胎前後

強掰自動摺疊的後視鏡

黑油漆塗倒車攝像頭攝像頭啊

502滴輪胎的充氣口

惡人就得惡法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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