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四年,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补交这四年的社保吗?

社保查查


单位工作四年,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还没给交社保,那么你不光可以要求单位补交这四年的社保,还可以拿到之前四年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而且单位还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的用人单位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大家都越来越懂法了,竟然还能不签合同、不交社保用工!大家都好好学学《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尤其是法律责任的地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职场三原色


根据我在社保局劳动关系科上班的经验,我给你的建议如下:

第一,你先要求单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的情况属于,单位超过了一年还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时法律已经承认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要和你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从你入职第二个月起每月赔付你2倍的工资。

第二,关于缴纳社保的问题,你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的劳动关系科申请要单位给你缴纳社保。不过假如你能够让单位给你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去劳动部门备案的时候,劳动部门是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的。

第三,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你需要收集资料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了四年,包括一些工资条,工资转账记录等等,这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相关部门才能够帮你维权。

最后,陆陆想说的是,无论去哪家单位,必须要求单位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要自己留存一份合同,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以及劳动争议的问题,欢迎向我咨询。如果你赞同我的观点,请给我一个小小的点赞哦。


陆陆说劳动合同法


您好,在单位工作四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已经可以视为你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约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保障劳动者,有更高的工作稳定性等优势),并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辞退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2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未缴纳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注意: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申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你要能够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对于没有劳动合同的案件如何举证证明劳动关系,法律有相关规定,即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照以下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东友律师事务所


不只是补缴四年的社会保险!!!

遇到这种不良单位,就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单位索要一下待遇:

一是补缴四年的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单位应该在职工入职当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四年都没缴纳,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单位补缴!

二是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该在入职后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应签合同却没有签合同的,自应当签合同的当月支付职工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单位应该把这四年的工资再给给你一份!

三是不知道你是否还想在这家单位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就以单位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辞职,单位应该按工龄给你经济赔偿金!

第四,如果从单位离职,本来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因为单位没给交社保,肯定也没法领失业金。这个损失也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


职场情报站


题主的问题涉及用人单位两个违法事实:一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不参加社会保险。

在用人单位两个违法事实面前,劳动者要求补缴四年社会保险,答案当然可以啊。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双倍工资责任;一年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注意:题主在四年之后才提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已过诉讼时效,得不到法律支持。但是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不参加社会保险

题主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缴,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如果题主觉得在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已无意义了,可以以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意: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属于行政违法案件,劳动者以此为由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去法院申请审判,仲裁和法院不会受理。所有对劳动者最有效的方式是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监察大队依法要受理立案,并按规定时限给予劳动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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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老司机


你好!单位工作四年,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这四年的社保吗?

完全可以,这是在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有实际用工之日起,就必须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给员工办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一、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二、补缴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三、应支付未签劳动合同这四年间的工资。

你可带着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件、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表或花名册丶考勤记录等有力证据到劳动部门去投诉,劳动仲裁部门会帮助你依法维权的。

我是叶公讲故事,专注于为你解答社保、社会等方面的问题。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别忘了关注和点赞。大家有什么好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叶公来帮忙


单位工作四年,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补交这四年的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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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讲职场


你这种情况可要求用人单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补办就业备案手续后,提供补缴期间工资发放会计原始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相关内容可以看视频全面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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