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來了!

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

規範道路運輸達標車輛參數

及配置核查工作,

交通運輸部制定發佈了新版

《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

東莞方面,

從3月21日起已全面實施

道路運輸車輛達標核查工作!

新版《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來了!

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提升道路運輸車輛的安全水平,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轉發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粵交運函[2019]330號)規定,東莞從即日起全面實施道路運輸車輛達標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試行)》整合了原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核查、安全達標車型核查和客運車輛類型等級核查內容。今後不再單獨對客車、貨車進行道路運輸車輛燃油消耗量達標車型車輛參數及配置核查,不單獨對客車進行客車安全達標實車核查。

二、新實施的達標核查適用於申請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M2類、M3類中的B級和III級客車及M1類客車,以及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N1類、N2類、N3類載貨汽車、牽引車輛。

三、對已經辦理《道路運輸證》的在用客車、貨車,因所有權轉移、轉籍、經營期延續等需要重新辦理核發《道路運輸證》的,不再對相關車輛進行達標核查。

四、申請配發《道路運輸證》的客車、貨車,其車輛型號必須在交通運輸部公佈的《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內,《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可在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服務網(http://atestsc.mot.gov.cn)首頁的“車型查詢”欄目中查詢。

其中,2019年4月30日之前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貨車,查詢檢索結果顯示該車輛不屬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但屬於《營運貨車安全達標過渡期車型表》且以柴油或汽油為單一燃料的N2類和N3類載貨汽車、不屬於《營運貨車安全達標過渡期車型表》且以柴油或汽油為單一燃料的索引車輛,核查結論為不符合,並告知不符合的項目內容。

五、客車申請配發《道路運輸證》前,須到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進行達標車輛核查;貨車申請配發《道路運輸證》前,須到我市受委託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詳見下表)進行達標車輛核查,受委託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名單也可在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公眾網(http://jtj.dg.gov.cn/)上查詢。

對通過核查且達到其他法定條件的車輛,相關管理部門應按規定辦理營運手續;對未通過核查的,不予辦理營運手續。

新版《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來了!

開展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的綜合性能檢測機構名單

新版《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來了!

(此名單將根據實際更新)

下面,

新版《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

一、《規範》適用的對象有哪些?

該《規範》適用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申請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M2類、M3類中的B級和III級客車及M1類客車(以下統稱客車),以及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N1類、N2類、N3類載貨汽車、牽引車(以下統稱貨車)的達標核查工作。

車輛分類分型

M1類: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不超過九座的載客車輛。

M2類: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九個,且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5000kg載客車輛。

M3類: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九個,且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5000kg的載客車輛。

B級:可載乘員數(不包括駕駛員)不多於22人,不允許乘員站立。

III級:可載乘員數(不包括駕駛員)多於22人,不允許乘員站立。

N1類: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載貨車輛。

N2類: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但不超過12000kg的載貨車輛。

N3類: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12000kg的載貨車輛。

二、核查工作由誰負責?

東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負責客車的達標車輛核查工作,受委託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負責貨車的達標車輛核查工作。

(一)申請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客車

1、查詢檢索結果顯示該車輛屬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的,按照《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輛核查記錄表(客車)》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與《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中對應信息一致的,核查結論為符合;不一致的,核查結果為不符合。

2、查詢檢測結果顯示該車輛不屬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的,終止核查工作。

(二)2019年4月30日之前,申請從事道路貨運運輸經營的貨車

1、查詢檢索結果顯示該車輛屬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的,按照《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輛核查記錄表(貨車)》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與《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中對應信息一致的,核查結論為符合;不一致的,核查結果為不符合。

2、查詢檢測結果顯示該車輛不屬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的,但屬於《營運貨車安全達標過渡期車型表》且以柴油或汽油為單一燃料的N2類、N3類載貨汽車、不屬於《營運貨車安全達標過渡期車型表》且以柴油或汽油為單一燃料的牽引車輛,核查結果為不符合。其他車輛按原規定予以辦理營運手續。

(三)2019年5月1日起,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貨車

1、查詢檢索結果顯示該車輛屬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的,按照《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輛核查記錄表(貨車)》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與《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中對應信息一致的,核查結論為符合;不一致的,核查結果為不符合。

2、查詢檢測結果顯示該車輛不屬於《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表》的,終止核查工作。

最後提醒各位貨車司機:

一定要購置符合標準和規範要求的車輛,

以免因購置車輛不達標而無法入市,

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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