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合浦县首个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宣判

近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峰、徐某均、陈某海3人寻衅滋事案和杨某聪、廖某业2人寻衅滋事案在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该两起案件为同一犯罪团伙实施,因有未成年被告人而分案起诉。这是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个涉恶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8年起,被告人徐某峰、徐某军、陈某海及杨某聪、廖某业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合浦县某乡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已经形成了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认定该团伙已形成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依法从严惩处。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徐某峰、徐某均、陈某海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廖某业、杨某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二年,至此,本案审理终结.

此案的成功办理,有力震慑了恶势力犯罪,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下一步,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把办案质量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法治合浦、平安合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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