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借貸被起訴,借款人無資產可執行,但借款人現在在擺地攤,法院對地攤貨物可以執行嗎?

時刻戰鬥的老兵


若我是債權人,我不會傻到讓法院去執行借款人的地攤貨物。

雖然說無資產可執行的情況下,都是債權人提供財產線索,法院才會去執行。

地攤貨物,是可以作為財產被執行的,拍賣手續將非常繁瑣。

既然借款人已經在擺地攤了,那麼至少他是想要賺錢的,只有賺錢,才可能還錢。

若連貨物都沒有了,那麼還錢才真是遙遙無期了。


金融犯罪辯護倪菁華


律師大劉說法:請不要掐斷對方的經濟來源,不然一分錢也拿不到。

執行是一個很微妙的話題,就像企業重組一樣,如果你把企業一竿子打死,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但是讓他重組,你還有一定的希望。

一、從被執行人的角度分析。

既然被執行人沒有跑路,選擇通過自食其力擺地攤,那麼對他自己而言,生活還有一定的希望,他想通過掙錢維持生計、償還借款,這是一個好的方向。

在執行過程中,誠意非常重要,被執行人不放棄一絲一毫的掙錢機會,這樣債權人收到錢的希望就更大。

二、對於執行人來講,執行方法很重要。

在執行的過程中,如果你發現了被執行人資產,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但也要分情況,比如直接沒收擺攤的貨物,有種竭澤而漁的感覺,明明被執行人現在生活已步入正軌,你卻斷絕了他的希望。

比如被執行人欠你10萬塊錢,這些貨物僅值1萬元,你收到這1萬元後,那9萬元是真打水漂了。

在能找到人的情況下,給被執行人一次機會,就是給你自己一次機會。


國際研究院


藉此 給全國父老鄉親提個醒:

俗話說

: 跑了和尚,跑不了廟。

意思是 人跑了 房子跑不了。

如果 ,房子沒有,沒有還款的能力

。 無房無能力抵押, 假如給你的利息在高,不能借。

因為 放貸款 銀行是專家, 如果沒有抵押的貸款。

其次 靠 信譽。 如工作單位,如:連保。意思是兩家或者三家綁在一起。互相擔保,另外加上工作單位。

看看當今社會,看看銀行在出款之前的管理事項。

民間百姓,值得學習。說掉天,不能借錢。

迴歸正傳

債權人,通過法律途徑,使借款人還錢。

借錢方沒有能力,只有地攤貨物。

地攤貨物

很可能是借錢方的唯一出路,可能是一家人的食糧。

既然信任借款人,不能說一點關係沒有,把款借出。

債權人

那就看看怎樣能扶持借款人,鹹魚翻身,還清債務。

地攤貨如果每天賣出,生活費外。還能還點債權人。

那是萬福,不要逼迫,盼ta生意做大。還款只是時間問題,。

債權人如果有合理掙錢快的辦法,可以指路,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給借款人推薦。讓ta早日富裕,早日小康,早日發達 ,早日還清你的債務。



行人199075


原則上地攤貨物也屬於被執行人的個人財產,當然可以予以執行。但是,我並不建議對地攤貨物申請執行。

如題所述,在一場民間借貸糾紛當中,債權人獲得勝訴,但是債務人卻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也就是說,債權人雖然贏了訴訟卻還是沒能實現債權。隨後,債權人發現債務人在擺地攤,於是便想對地攤貨物強制執行。那麼,這樣做是否可行呢?

我認為這樣做並不可行。雖然債務人的地攤貨物屬於他的個人財產,確實可以強制執行。但是,法院對非金錢財產的強制執行的方式,一般是對其進行拍賣、變賣,然後將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拍賣費用以後,剩餘款項再用於清償債權人的債權。試想,那些廉價的地攤貨,能拍賣、變賣個多少價款?扣除有關費用後更是所剩無幾了,對債權人實現債權是毫無裨益的。

當然,債權人和債務人也可以在執行程序中,達成有關的和解協議,比如達成《以物抵債協議》,將地攤貨折抵多少債務轉讓給債權人。但是,債權人拿著這些地攤貨能幹什麼?難道讓他自己再去擺地攤賣貨嗎?顯然這是很不現實的。

其實,這件事情可以這樣解決。既然債務人在擺地攤,那麼他就會有相對穩定的收入。債權人可以將這條財產線索,提供給執行法院,讓執行法院從這筆固定收入中,每月扣除一部分給債權人用於清償債務。如此一來,豈不是既省事很多,又能更容易地實現債權?

綜上所述,題目中所述方法並不具有可行性,反而還會把債務人逼上絕路。


冰焰


您好。首先您先明確擺地攤屬於什麼?

擺地攤賣東西無證的是屬於自由職業者,如果有證的是屬於“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是無工作單位的,一般在填寫自由職業者時,單位都填寫的是其戶籍(或暫住)地址,個體工商戶的工作單位當然是自己商號的名稱。

如果有證件,那麼就可以證明是借款人的財產可以被執行。所以您需要先調查好地攤合不合法。

眾所知周沒有證件的地攤是要被城管管理的。所以不是法院對地攤貨能不能執行,而是要看財產屬於什麼類型。


弘揚訴訟


我欠銀行四千元貸款,時隔七八年,擔保人幫我還了之後,沒有出示還貸憑據,讓我還一萬五千六,大年三十把我維一的家產一輛三輪車開走………………………………


天之涯9497


在當今社會老賴確實有,但是並不是所有欠錢者都是老賴,有好多欠錢是因為受到了經濟大環境的影響,生意失敗,創業失敗,並不是他們不想還錢,而是暫時沒有錢還了,如果都照老賴處理執行掉他們所有的財產,按照現今社會的物質標準,有好多欠債人被法院執行完了還不如舊社會的楊白老,怎麼談和諧發展,全民小康。


沙漠胡楊153965152


現在這情況法院無疑是成了放貸人的打手!如果放貸人只借錢給人幫忙無回報無利息關係的,法院應該加倍努力幫追收借款。如果借出去的錢是有回報有利息的就應該事分一二!風險應該自擔!不應該一刀切!全是老賴!更不應該幫追收借款!等他們自己解決!更不應該一面倒打擊創業失敗者!聲明!我支持欠債還錢。但應該實事求是。共享和諧社會。


TonyHu2


你都去法院起訴了,金額肯定不少。

他都擺地攤了,肯定也到了窮途末路【噴子別噴,這不是十年前,擺個地攤就能月入幾萬】。退一步來說,你把別人逼到牆角了,就算地攤的貨都給你了,能有多少?負債人以後打死都不還了,哪怕法院強制,他打死不配合,你能咋的?

這種事情我也遇到過,算了肯定不行。錢一定要要,但是給別人留條路,不要把別人逼的狗急跳牆,等他度過難關後再慢慢要。

很多大老闆外面都有一堆帳,並沒有去起訴,他們知道,一旦起訴這錢更加要不回來了,還不如慢慢掛著,你永遠欠我的,至少有回來的希望。

世界上最煞筆的行為就是,人得罪了,錢也沒有要回來,要賬真的是一個技術活,非常考驗情商。


哈哈的小牛


舊社會才會發生的事情!一定要在社會主義新中國重演嗎?把幾百上千萬人往絕路上逼!直到翻身無望!苟延無門!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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