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入園難、入園貴”!河南專項治理幼兒園突出問題

為解決學前教育“入園難、入園貴 ”,河南再出重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河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和無證幼兒園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聚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無證幼兒園大量存在、安全隱患較多等問題,要求分類開展專項治理,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務,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水平。

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解決“四個不到位”

根據《方案》,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重點解決規劃不到位、建設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四類突出問題。

為解決規劃不到位問題,《方案》提出,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城鎮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應將配套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對已建成城鎮小區未規劃配套幼兒園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國家和省配建標準,通過補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

為解決建設不到位問題,《方案》提出,對有幼兒園完整配建規劃但未按要求開工建設或未列為首期建設項目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約談開發建設單位,責成其限期按標準完成配建;對少建的,責成其通過改擴建、補建等方式予以解決;對在幼兒園建設用地上進行其他項目建設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置。配套幼兒園要與首期項目同步驗收,對未按有關技術標準、規範建設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方案》要求,已移交當地教育部門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要由教育部門辦成公辦幼兒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對已移交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違規出租辦成營利性幼兒園或閒置不用、挪作他用的,要依法追究教育部門的責任。

無證幼兒園: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堅決取締

根據《方案》,無證幼兒園治理工作任務包括:准入一批符合基本辦園標準但相關證件不全的無證幼兒園;整改一批基本符合辦園要求但仍存在一定問題的無證幼兒園;整合一批達不到獨立辦園條件但無安全隱患且確有存在必要的無證幼兒園;取締一批缺乏基本辦園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無證幼兒園。

《方案》提出,各地政府要建立由教育、機構編制、公安、消防、住房城鄉建設、民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核查機制,為幼兒園准入核查、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提供便利。基本符合辦園要求但仍存在一定問題的無證幼兒園要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達標的幼兒園,應予關停。

對辦園規模較小,達不到獨立辦園條件,但無安全、衛生隱患,且因區域內正規學前教育資源不足,一定時期內確有解決周邊適齡幼兒入園需要的,可在確保安全衛生的前提下,通過鼓勵和引導當地的優質幼兒園以舉辦分園、合作辦園、舉辦教學點等形式將其納入監管範圍,切實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質量。

《方案》還要求,對租用居民樓、沿街商鋪或農村自住房,無戶外活動場地,無消防設施和安保人員,教職工配備資質不達標,保教設施設備等不符合基本辦園標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依法依規堅決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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