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县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黑涉恶案



近日,随县人民法院对广水杨某友19人涉黑案和随县后某西6人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涉案2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广水涉黑案件首犯杨某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广水杨某友19人涉黑案查明,2010年,杨某友、闵某杰等人以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在杨某友的指挥下,长期在广水市通过暴力、威胁、胁迫手段强迫他人转让公司、企业的股份、其他资产,并强迫他人借贷,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27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最终认定首犯杨某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被告人被判处12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当天宣判的还有1起涉恶势力家族犯罪集团案件,首要分子后某西因犯非法经营罪、贷款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与其原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并罚,一审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两场宣判,随州两级法院和随县公安局共有160余名干警全程参与,协助保障本次集中宣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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