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面對孩子犯錯後,打罵不是最好的選擇,無言自威最可行!

如何處理和孩子的矛盾?如果父母能夠控制住自己,還是儘量不要動手;如果你要動了手以後,一定要向他道歉。

李玫瑾:面對孩子犯錯後,打罵不是最好的選擇,無言自威最可行!

李玫瑾

為什麼呢?就是說我也能理解,有些爸媽當時可能情景比較急,但是無論如何呢,我現在的觀點啊還是不要動手,為什麼呢?因為動手了孩子就覺得平了這事,反正你已經打了我了,你還怎麼地呀,對吧。

而且,大不了他也就知道這你的底線了,你大不了再打我一頓,那麼他也知道反正你也打不死我,因為畢竟我是你的孩子。所以我覺得打呢,終歸不是上就是最上策的那麼一種選擇。

所以遇到問題的時候,我們有一個最重要的方法叫無言自威。無言自威呢,它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說當孩子做錯的時候,你可以盯住他,看他一分鐘,我們心理學上把這叫長目光。長目光呢它有很多的含義,就是本身這目光就帶有警告,也帶有威脅。然後呢,同時這種注視他,他也會覺得很難受的。

李玫瑾:面對孩子犯錯後,打罵不是最好的選擇,無言自威最可行!

然後緊跟著的問題就是,比如說他要當時,假如在人很多的情況下,他也有一個面子問題,所以有目光就足夠了,就不要再有其他的動作。但如果要是就是在家裡頭,而且呢就是兩個人,然後呢你再冷靜下來以後,叫他解釋一下他剛才為什麼這樣?

就比如我叫你,你就不聽,我叫你過來你就不過來,或者你在別人面前做了那麼一個行為,你告訴我因為什麼?你可能不是故意的,你可能是故意的,然後如果是故意的,你一定有原因,你把這原因說出來讓我聽一聽。

這樣呢他肯定剛開始不願意說的,可是呢當你在等待他的過程當中,當你的耐性到足夠的時候,他覺得你是有誠意的,是想聽我說的,所以他有時候一旦說出來,然後你就明白了。你可以在那種情況下,根據一個情況,比如包括我不對,我就承認我當時沒有關注你這一點,對吧。

李玫瑾:面對孩子犯錯後,打罵不是最好的選擇,無言自威最可行!

但如果是你不對,下次在這種情況下你這樣做是不好的,你有什麼情緒你可以事後跟我講,你在很多人在的情況應該怎麼樣?也就是說你要把應該的方法告訴他,這樣的話呢,他有這麼一兩次交涉以後他就知道了,所以當你眼睛一盯住他,他就知道這事在有一個場合了,可能他就馬上知道後邊該怎麼做了。

但是你要用暴力的方式呢?他往往不呼應。所以我覺得還是無言自威吧,就是越是到那種比較衝突劍拔弩張的時候,父母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然後給他一種感覺就是父母有威嚴,但是呢很剋制,他以後他就明白了。而且這樣的孩子長大了,他也不會暴力對別人,他也會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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