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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山河一寸血
一抔熱土一抔魂
英雄,一路走好
3月30日18時許,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發生森林火災。3月31日下午,30名撲火隊員在轉場途中,受瞬間風力突變影響,突遇山火爆燃犧牲。
其中27人是涼山州森林消防支隊的兄弟,1個80後,24個90後,2個00後。
犧牲消防員的最後一條朋友圈
森林消防隊員遺體連夜運回西昌市,路邊守候的人們隊形整齊,敬禮,大聲喊:英雄!英雄!
路面上擺放著菊花,寫著挽言:救火英雄一路走好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明知山有火,偏向火山行!他們是為人民赴湯蹈火的守護神,他們是最偉大的逆行者!
30名救火隊員不幸殉職的消息
讓人心痛不已,無數人含淚送別
而4月1日晚間
就在30位救火英雄犧牲的當天
一則網友舉報讓人氣憤不已!
據一網友發佈的截圖顯示
一名叫“龍捲風等你”的賬戶竟在
轉發撲火人員犧牲的消息時
公然加上了
“四川人作惡多端”、
“去大涼山吃烤全人”等言論……
詆譭救火英雄
連中央部委都看不下去了!
4月2日深夜,應急管理部官方微信罕見發文怒斥“人渣”,“人民英雄不容玷汙!侮辱30名犧牲英雄的人渣已被刑拘!”文章標題語氣異常嚴厲。
“四川涼山30名滅火英雄犧牲的消息,震驚了所有人。但是每一次,當有公安或者消防指戰員犧牲的消息傳來後,總有幾個人渣跳出來侮辱英烈,從來沒有例外 。”文章這樣寫道。
據@泉州網警巡查執法 消息,網民尹某某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消防員為我們付出了太多……
哪有什麼歲月靜好
不過是有人替你負重前行
2014年5月1日
上海一高層居民樓突發火災
錢凌雲、劉傑兩名消防員在撲救中
被轟燃和熱氣浪推出窗外
從13樓墜落
兩人在生命最後的瞬間
緊緊拉著手……
2018年5月29日
廣西玉林一棟民房發生火災
消防員楊科璋轉移一歲半的小女孩時
不慎踩空,從五樓跌落
他仰面躺在地上
女孩被他緊緊摟在胸前
除頭部擦傷外沒有任何損傷
可楊科璋卻傷重不治
2019年3月19日
江蘇蘇州吳江警方接到報警
一名女子跳河輕生
在救援過程中
消防員劉磊捲入河流發生溺水
經全力搶救無效
不幸壯烈犧牲,年僅22歲
……
但就是這樣英勇獻身的英雄們
卻遭人在網上惡意辱罵
行為實在太可惡!
法律絕不輕饒!
2018年4月29日
網民徐某(網名“北京人是**”)
在微博惡意辱罵北京通州火災中
犧牲的消防戰士和北京人
因尋釁滋事被煙臺警方
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3月20日凌晨
網民魏某濤(網名“年寅顏”)
在網絡貼吧惡意辱罵
3月19日下水救人時犧牲的消防員劉磊
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正義從不會缺席,侮辱英雄要追責!
對觸碰底線的行為
不能聽之任之
必須敢於亮劍
以法治正義捍衛英烈尊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 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英雄烈士不容褻瀆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森林遇火,先確保自身安全
最後,針對涼山森林火災事件
春季氣候乾燥,大風天氣較多
稍有不慎就會引發森林草原火災
郊遊踏青,一旦遭遇森林草原火災
切記保持鎮定!
謹記以下逃生自救法則,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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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中國消防等
蘇州普法(etongshuofa)綜合整理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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